02.28 【檢察戰“疫”】儋州市檢察院落實檢察監督職責實現監管場所安全無疫情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針對監管場所羈押人員來源複雜、關押密集、傳染疾病極易發生的實際,儋州市檢察院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疫情防控系列重要部署,高度重視監管場所疫情防控監督工作,充分發揮派駐檢察工作職能,及時制發防控檢察建議,實現監管場所安全無疫情。

一是第一時間監督排查。疫情爆發以後,該院駐所幹警春節期間全員到崗,開展疫情期間監管場所安全防範檢察,共對該市第一、第二看守所開展安全巡查6次,提出口頭建議6條。依法監督看守所嚴格依照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對全體在押人員進行體溫測試,建立每日體溫監測報告制度,隨時報告在押人員身體健康狀況,共同築牢我市監管場所的安全防線。

二是切實做好安全防護。充分發揮視頻、電話巡查作用,重點監督看守所提訊室、會見室、伙房等重要場所的衛生管理及消毒工作,所有民警、在押人員做好定期體溫檢測、口罩配戴等自我防護措施,防止提審、會見期間出現防護鬆懈。嚴格落實對新入所人員的檢查和隔離制度,對新收押的38名人員一律實行隔離關押,查清活動軌跡,監測體溫,並密切關注同監號人員健康狀況。

三是嚴控人員出入往來。對辦案人員、律師等因工作需要出入監區的人員,嚴格審查相關證件,一律測量體溫,進行手部、腳部的消毒,並做好登記。建議暫停外來親屬會見、探訪,減少監區人員出入,非必要情況,外來人員不得出入監區,減輕防控壓力。充分利用檢察機關遠程提審設備,駐所幹警協助做好遠程提審工作,服務保障辦案工作順利進行。

四是落實“日報告”工作制度。派駐檢察室每日瞭解監管場所當天幹警、在押人員有無感染、疑似感染以及隔離情況,瞭解監內醫院病犯人數、發熱人數等情況,並將每日檢察情況向院領導和省檢察院業務部門報告。

目前,該市監管場所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看守所所有在押人員均未發生感染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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