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又一人!徐礦集團高管受賄獲刑 兩年內已有4位高管落馬

日前,江蘇徐礦集團原陝西郭家河煤業公司副總工程師徐基文因犯受賄罪,被銅山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這也是繼徐州礦務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徐礦集團)原董事長吳志剛、原總經理孫海、徐礦集團原陝西秦隴煤炭運銷有限公司總經理管錦標之後,兩年內徐礦集團第4位被判刑的高管。

經法院審理查明,在2010年至2018年的8年時間裡,徐基文利用擔任徐礦集團陝西郭家河煤業公司副總工程師、副總經理等職務便利,先後收受多家企業和個人送給他的現金、購物卡等財物,摺合總計達214.7萬元。2012年至2014年間,徐基文利用其職務便利,先後五次收受陝西某公司總經理陳某送給他的合計45萬元,徐基文則為該公司在主運輸系統維護保養工作的考核管理、井下工程承接,工程款結算等方面提供幫助;2017年至2018年間,徐基文同樣利用其職務便利,先後兩次接受山東某公司法人代表劉某送給他的30萬元,併為該公司在銷售防爆變頻器、設備驗收及設備款結算等方面提供幫助。

徐基文收受財物的單位和個人,均為與徐礦集團陝西郭家河煤業公司有業務往來的企業,有的是常年與煤業公司有固定業務關係,涉及到機電設備、工程施工、井下設備維護等內容,行賄企業多達13家,收受數額也從2萬元到45萬元不等,單個企業的頻次最多達5次。

2019年4月23日,徐基文因涉嫌犯受賄罪被徐州市監察委員會採取留置強制措施,同年7月1日被逮捕,8月20日被提起公訴。 (來源:人民網江蘇頻道 作者:閆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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