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從《水滸傳》中看宋代自稱:“小人”、“下官”、“奴家”

這裡所謂的自稱,不是“我”、“吾”、“餘”等第一人稱代詞,而是一種向對方表示謙卑的自稱或其他一些特殊的自稱。《水滸傳》使用的主要有以下這些:“小人”、“下官”、“奴家”等。

“小人”

“小人”最早本是對耕織百工者的蔑稱,與貴族或官吏所稱的“大人”相對。《孟子·滕文公》(上)雲:

“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

孟子說人道自有大人之事,謂人君行教化也;小人之事,就是所謂的農工商也。

《水滸傳》第八回酒保去請防送公人董超,說:“董端公,一位官人在小人店裡請說話。”董超道:“是誰?”酒保道:“小人不認的,只叫請端公便來。”董超僅是開封府的一個普通差役。但他是官府中人,酒保在他面前只能自稱“小人”。

由此又引申出另一義,地位低下者對上也自稱“小人”。

董超薛霸兩個公人在酒保面前被尊稱為“端公”,但當他們知道酒桌對面坐著的官人是陸虞候時,卻又立即“喏喏連聲,說道:“小人何等樣人,敢共對席。”自己也只能稱“小人”了。

從《水滸傳》中看宋代自稱:“小人”、“下官”、“奴家”

有時社會地位突然發生變化,自稱也隨之改變。

林沖是東京八十萬禁軍教頭,與其娘子本是一對恩愛夫妻。但他遭到高太尉陷害,被刺配滄州,自知去後存亡不保,決定與娘子離婚。他對娘子說

“娘子,小人有句話說,已稟過泰山了。……萬望娘子休等小人。”

這稱呼是林沖地位驟然變化後才使用的,符合此時階下囚的處境。

位卑者自稱“小人”是宋時風氣。宋·岳珂《程史》卷七記載秦檜門客王仲荀講的一則笑話:

“昔有一朝士,出謁未歸。有客投刺於門。者告以某官不在,留門狀,俟歸呈稟。客忽勃然發怒,叱閽日:“汝何敢爾!凡人之死者,乃稱‘不在’。我與某官厚,故來相見,某官獨無諱忌乎,而敢以此言目之也?我必俟其來,面白以治汝罪!”閽拱謝日:“小人誠不曉諱忌,願官人寬之。”

小人”作為自稱,只能用在自認為與對方地位懸殊的場合。如果二人地位相仿,即便是謙稱也不用“小人”。

第二十三回,武松流落在柴進莊,是一個無人理會的病漢,大冷天躺在走廊裡。當他初見大名鼎鼎的宋江時,說道:

“小人有眼不識泰山,一時冒瀆兄長,望乞恕罪!”

這時武松尚自慚形穢,不敢與宋江看成平等。但宋江對武松卻異常熱情,倍加敬重,拉他坐上席,又一起安歇提高了武松的自尊。以後武松在宋江面前不自稱“小人”,而改稱“小弟”了。

與“小人”相類的還有“小子”。“小子”本是晚輩、學生之義,也是一個卑稱,是自居小輩。高衙內因思念林沖娘子而心中不樂。閒漢富安道:

“小子一猜便著.”

《水滸傳》往往把它與“小人”混同使用。以上是卑稱的情況。

從《水滸傳》中看宋代自稱:“小人”、“下官”、“奴家”

《水滸傳》中還使用了大量的謙稱。

如小可,一般用於平等的兩人之間,沒有“小人”那樣低卑的含義。第五十三回,戴宗去薊州請公孫勝出山,對公孫勝說:

“自從師父下山後,小可先來薊州尋了一遍。…今次無計奈何,只得叫小可和李逵徑來尋請足下。”

戴宗和公孫勝都是梁山泊的重要頭領,自稱“小可”就算謙恭了。

還有小生,這是讀書人的謙稱。《水滸傳》中吳用、蕭讓、金大堅以及黃文炳等均自稱“小生”。

還有不才,是表示自己無才、無能的意思。

《水滸傳》只宋江使用過。第三十八回,宋江、戴宗和李逵在琵琶亭上飲酒。宋江嫌魚是醃過的,道:

“便是不才酒後,只愛口鮮魚湯吃”

第五十七回,梁山寨訓練鉤鐮槍軍士完畢,準備對前來圍剿的呼延灼開戰。宋江道:“不才淺見,未知合眾位心意否?”宋江在崇拜他的眾多弟兄面前,故意做出一副謙謙君子的模樣,所以屢屢以“不才”自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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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官”

下官這是一個在官場中使用範圍相當廣泛的謙稱。《水滸傳》中無論大小官員均可自稱“下官”。

第三回,渭州府尹對經略使自稱“下官”。第七回,高太尉設計賺林沖帶刀走入白虎節堂,誣陷說:

“林沖,……你手裡拿著刀,莫非來刺殺下官?”

似乎既不區分說話人官職的大小,也不看受話人地位的高低。江州蔡九知府對在閒通判黃文炳口稱“下官”。甚至北京留守梁中書對他妻子也自稱“下官”。第十三回,蔡夫人道:“丈夫既知我父親之恩德,如何忘了他生辰?”梁中書道:“下官如何不記得泰山是六月十五日生辰。”

官員自稱“下官”是宋代通例。

宋·高承《事物紀原》卷二雲:

《通典》日:“宋孝武帝多猜忌。諸國吏人於本國君不得稱‘下官’。”事在孝武孝建中。本為王國避臣之稱,而今或以自謂也。

高承認為“下官”之稱最早出於南北朝時宋孝武帝孝建年間(454—456年),實際不止於此,還可往上追溯。明·王世貞《觚不觚錄》對此有詳細考證:

《漢書·賈誼傳》:“大臣罷軟不勝任者,曰“下官不職’。”“下官”二字見此,然非官員之自稱也。《晉書》:成帝時庾亮欲廢王道,與郄鑑書雲:“公與下官並荷託付,大奸不掃,何以見先帝於地下!”是自稱“下官”自晉始。

從《水滸傳》中看宋代自稱:“小人”、“下官”、“奴家”

王世貞接著還敘述了一個有關“下官”的故事:

吳江郭頻伽嘗飲於友人處。有某太史在座。太史少年甲第,頻伽頗輕視之,語氣之間多所狎侮。太史不堪其虐,作色言日:“頻伽先生有何開罪,卻句句昊落下官?”頻伽笑曰公讀中秘書,言當雅馴,‘下官’二字,見之稗史,奈何掛諸齒頰?”太史曰:“《晉書》有《百官志》“‘朝士下官以下不得稱臣,但稱下官。’《南北史》亦然,某承乏翰林,官七品,稱‘下官’,禮也。先生獨未之聞乎?”頻伽語塞,慚不能對。

這位少年太史博聞強記,後發制人,即席引經據典,如數家珍,令人佩服。雖然《晉書》有《職官志》而無《百官志》,他所引的話也不見於《職官志》中,但“下官”一稱最早確見於《晉書》中。其卷七十三《庾亮傳》中就有“下官”之稱。史書中還有其他關於下官的記載。

《世說》:

戴安遒勵操東山,而其兄欲建式遏之功,謝太傅曰:“卿兄弟何太殊?”戴曰:“下官不堪其憂,家弟不敢其樂.”

《梁書·唐景宗傳》:

高祖數燕見功臣,共道故舊。景宗醉後謬忘,或誤稱“下官”。

《天祿識餘》:梁武帝改稱臣為“下官”;《晉書·範弘之傳》:“下官之身,非有痛癢。”

不過,從王世貞記敘郭頻伽的話可以斷定,明代官員一般並不自稱“下官”。那麼“下官”一稱的流行時間大約就在晉至宋這幾朝了。

從《水滸傳》中看宋代自稱:“小人”、“下官”、“奴家”

“奴家”

《水滸傳》中有幾個婦女在男人面前說話時自稱“奴”或“奴家”。

第三回,被鎮關西欺侮的金翠蓮向魯達哭訴:

“官人不知,容奴告熹。奴家是東京人氏此間有個財主,叫做鎮關西鄭大官人。因見奴家,便使強媒硬保,要奴作妾。”

第二十四回,武松初見嫂嫂潘金蓮叩頭行禮,潘金蓮忙向前扶住道:

“叔叔,折殺奴家。”

奴,本來是奴僕、奴婢之意。

把“奴”用作女子的專稱,反映了封建禮教盛行以後男女社會地位差別加大,男尊女卑觀念深入人心的社會意識狀況。關於女子自稱“奴”,宋·朱翌《猗覺寮雜記》卷下有所考證,雲:

男曰人臣,女日人妾。臣、妾對君上之稱,男女之別也。今婦人奏狀,則曰“臣妾某氏”,是以婦人兼男子之稱也。男曰奴,女曰婢,故耕當問奴,織當問婢。今則“奴”為婦人之美稱。貴近之家,其女其婦,則又自稱曰“奴”。自漢以前婦人皆稱“妾”,如“妾得無以坐”、“奈何妾薄命”之類是也。兼臣、妾而言,不知起何代。古者婦人女子亦有名字,如孟光字德曜、曹昭字惠班之類是也。其自稱也亦以名,如曹大家上書曰“妾昭”之類是也。一例稱“奴”,起於近代。

清·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據朱翌這段話而認為:“婦人自稱‘奴’,蓋始於宋時。”梁章鉅《稱謂錄》卷三十二則認為“奴”是“儂”的一聲之轉:

六朝人多自稱“儂”。蘇東坡詩:“他年一舸鴟夷吾,應記儂家舊姓西。”“儂家”猶“奴家”也。“奴”即“儂”之轉聲也。

朱翌說在宋代,“奴”是女子的“美稱”,並說“一例稱‘奴”,自然是有根據的。但細想《水滸傳》的具體描寫,說“奴”是一種特殊的卑稱暱稱,似乎更恰當些。即當女子要討對方好感,有求於對方時,她自稱“奴”或“奴家”,而其他時候卻不。

金翠蓮落難時對魯達口口聲聲“奴”、“奴家”,以後做了趙員外的外宅,富貴起來,卻不再自稱“奴家”了。潘金蓮向武松獻殷勤時稱“奴家”,而當她勾引武松碰壁,惱羞成怒時,卻是滿口的“我”、“老孃”。更值得注意的是,嚴正的林沖娘子沒有自稱過“奴”。梁山泊三位粗豪的女頭領扈三娘、孫二孃、顧大嫂也從不說“奴”。

從《水滸傳》中看宋代自稱:“小人”、“下官”、“奴家”

證之史料,“奴”作為暱稱,只能用之於被嬌慣的青年女子。在口語中稱“奴奴”。

宋·黃冀之《南燼紀聞》記載金將繹利監押徽欽帝及皇后北去,途中遇一少女,遇一少女是徽宗的孫女,因病被棄路旁。她拜求徽宗皇后說:“帶取奴奴去。”

危難時的話肯定是平時的熟語。這些歷經艱險的少女正是用慣常的語言方式向長輩求助。《水滸傳》基本反映了這一稱謂的使用情況。

總結:古代封建社會等級森嚴。幾乎任何兩個人都能比較出相互的等級差別來。因此,在人們的社會觀念中,等級觀念是最主要的觀念。這樣,在人們的社會交往中就形成了許多特殊的自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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