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休宁县:低风险地区来人体温正常可出行和复工

2月27日,休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第15号)通告,要求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加强人员分类管理,严防疫情输入

1.继续执行市外新进(返回)人员2小时内主动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报告制度,对隐瞒不报或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2.湖北省新进(返回)人员,应当自到达我县开始即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其他高风险地区新进(返回)人员,应当自到达我县开始即实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3.中风险地区新进(返回)人员,从即日起自到达我县开始均须严格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4.低风险地区新进(返回)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可出行和复工。

二、加强重点场所防控,严防风险扩散

1.广大市民要自觉养成勤洗手、讲卫生、戴口罩的习惯,少出门、不串门、不打牌、不聚餐、不跳广场舞、不扎堆参加室外运动。

2.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农贸市场、超市、商场、车站、药店、理发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室内通风、定时消毒等防控措施,禁止未佩戴口罩人员进入。

3.企业、施工工地等用工单位要全面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对市外新进(返回)人员严格查验流出地开具的健康证明,并在2小时内做好报备工作。员工一旦出现可疑症状,应立即隔离并拨打120就诊。

4.影剧院、KTV、网吧、图书馆、健身房、浴室浴场、足浴店、校外培训机构、室外小吃摊点和摊点群等场所继续暂停营业。餐饮住宿行业未经批准不得开业营业。

5.经批准开业的餐饮服务单位一律实行外卖式、订单式服务,送(取)餐实行“无接触”,要安排专人严格控制排队等候取餐人数,不得容留顾客在店内用餐。

6.零售药店对治疗发热、咳嗽、腹泻等药品购买者继续执行登记备案上报制度。

7.继续实行“红事停办、白事简办”防控措施。

8.各乡镇各单位要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开展公共环境卫生整治。

来源,休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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