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公章丟失,找個刻章的又刻了一個,都沒有備案,那後刻的公章有法律效力嗎?

Marco時間


後刻的公章,即使沒有備案,只要能證明是你公司使用的,蓋章有法律效力。

但是,我們建議你對丟失的公章進行掛失並重新備案刻章。原因很簡單,丟失的公章是你備案的公章,如果被人撿到蓋在其他文件上,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可能會給你帶來嚴重損失。比如蓋在一份擔保合同上,最後你可能會被法院判決對其他人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到時你連說都說不清。


三隻腳的大大烏鴉


以我個人經歷來實際說一下吧。

深漂一族,自己申請了公司做天貓旗艦店,自己招聘的財務只做私賬,其他交給財務外包公司,有一次她們用完了公司資料(包括公章)寄順豐給我們,前臺收到快遞以後順手放在了一邊,想起來去找的時候發現已經丟了……

當時我們正好是需要和一個供應商籤採購合同,由於掛失補辦等需要時間我們想到了這個辦法,先去刻一個公章把合同簽了!於是就諮詢了財務公司,未經公安備案的公章是否有法律效力,能不能籤合同?

財務公司回覆說可以,未經公安備案的公章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儘管公安部有專門規定,但未經備案的公章在特定情況下也具有一定法律效力。對於企業來說,為了規避風險,公章要儘量到公安備案。對於合同一方來說,如果有必要可以委託律師前往公安機關公章管理處,查詢對方公章是否有備案。

公安備案:

1.新開辦的企業刻制公章需持《營業執照》、法人代表、經辦人的身份證複印件以及工商部門刻制公章介紹信到屬地公安機關辦理。

2.公安局工作人員核准後,開具准許刻制公章證明。

3.承製公章企業收到公安機關准予刻制公章證明後,按根據公章製作的相關規定承製公章,並於製作完成後,將公章送交公安局備案。



小雅成長日記


公章必須要備案

按照我國工商的要求,凡企事業單位行政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企事業法人私章和以單位銜頭冠名的所有印章,都要入網備案,沒有備案的公章,不具備法律效應。

目前很多人註冊企業後,要用到公章和私章時,直接在路邊隨便找個刻章的就刻一個使用了,如果沒出事,那麼沒問題,但是一旦出事了,你分分鐘鍾就得擔責,特別是公私章交給財務人員保管的,出事的概率更高。

舉個現實的例子:之前長沙某建築公司,因為公章沒有備案,被其他人冒用公章去招投標,中標後,騙子取得了招標單位的200萬元預付款。受害人被騙後,進行了調查,在調查時發現,該建築公司的公章並沒有備案,根本不具備法律效力。於是,受害人一紙訴狀,將該公司告上法庭,由於該建築公司的單位公章沒有備案,未能取得公安機關認可,最終該公司只好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所以不備案的公章,不管是你之前的丟失的那個,還是現在重刻的這個,都不具有任何的法律效力,你平時在與他人簽訂合同時,很多都沒產生問題,是因為你們交易順暢,沒有發生意外。假設哪天,比如你的財務人員拿著公司的章私下與下游客戶簽訂協議,錢匯入個人卡里(私營企業很多並未走公司賬戶),出事後,你是要承擔責任的。更甚者,可以直接仿造公私章到銀行取現,損失都是你自己承擔。

綜上所述,在我國公章一定要備案,才具備法律效應。

公章丟失如何處理?

有備案的公章,丟失後第一步應該由法人代表帶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到丟失地點所轄的派出所報案,領取報案證明。第二步就是持報案證明及相關資料的複印件到當地地級市以上每日會公開發行的報紙上登報聲明公章作廢(具體哪家報紙,看各地公安局的規定)。第三個步驟就應該持相關的文件到公安局治安科辦理新刻印章備案

總結

只要沒有備案的公章,那麼都不具備任何法律效應,在不出問題的情況下,沒有任何影響,但只有要出問題,那麼這個責任你就必須自己承擔起來。


鯉行者


如果啊,我是說如果,公章丟了,你又重新刻了一個,但凡有一點不一樣,比如說,字體,間距,或者其他篆刻方式的,就沒有法律效力,甚至會追查你違法刻章行為,但有可能矇混過關,若丟了,新刻的就必須備案,前提是你要去公安那註銷之前丟的那個

如果刻了一個一模一樣的,我覺得不用備案,與丟的那個擁有同樣法律效力,但必須確定丟的那個章不會被人撿到

我身邊有個例子,不是公章是證書,我有個同學,大學畢業證丟了,但是有照片,於是讓街頭小廣告按照照片給辦了個假畢業證,找工作應聘,HR說你這證書是假的,他就和人家吵起來,說不是假的有本事去查,HR在學信網上查到了,編號照片什麼的都對的上,雖然最後沒進這個單位工作,但這個畢業證絕對是可以過關的,誰也不能說這是假的,雖然它確實是假的

話說回來,公章丟了,誰敢給你刻啊


朝聖安菲爾德


公章一經使用就會產生一定的法律後果。

即使,該公章不是經法定程序刻製出來的。

為什麼?因為公章,就像一個人的名字一樣,是企業的代表形式,你公司如果對外使用這個公章,那麼意味著你公司同意這個私刻的公章代表你公司。

還可以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你公司如果聲明某個人代表你公司處理某個事務,那麼這個人在這個事務上的簽字就具有法律效力,是代表你公司的,他委託事務之內的簽字後果,由你公司承擔。

這和使用公司私刻的公章的法律意義是一樣的。


公司私刻的公章和備案公章的不同之處在於:

備案公章本身就代表著公司,而私刻的公章在使用後,如果你公司否認使用過這個公章,那麼對方就需要證明你公司曾經使用過這個公章,或者證明你公司同意這個公章代表公司。

如果你公司使用這個私刻的公章簽署了一個合同,合同沒有履行,而你公司再也沒有使用過這個公章,對方起訴你公司違約的話,就要證明這個蓋章是你公司的行為。

備案的公章就不同,蓋章後,直接就代表公司。

因為有備案,你無法否認。


郭廣吉律師


你這個事情就好玩嘍。我不知道你是屬於行政單位、事業單位、還是屬於一般的公司。如果你原來的公章是報備過的合法的,也就是隻要蓋了就是有法律效力的,那個公章掉了你不趕緊註銷,你會倒大黴的。比如說拿到公章的人給你籤個合同,這個合同就是生效的;給你在銀行貸款這個貸款也是可以的;或者用你公章擔保貸款,擔保責任你是要承擔的。如果你是行政單位,這個問題更嚴重。如果你原來的章就是非法刻印的,那麼你就咬死說不清楚不知道,這個還不好取證,可能你會免掉責任。你新刻的章是非法的,那麼一個私刻公章罪是起步,如果你簽了合同和什麼別的東西,別人告你個詐騙罪,詐騙罪你也是跑不掉的。工程這東西一定要小心,一定要管理好。趕快按程序去報備吧,不然我會用一種很同情和開心的眼神,等待著你的新聞。


森林206081367


公章不是隨便就能刻的。無論是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企央企的公章,還是私營企業的公章,都是需要經由主管部門審批,在公安機關指定的地方刻制。未經備案的公章,雖然有時候在非正式場合能矇混過關,但一旦到了銀行等正規場合,是不能使用的,而且出現糾紛之後,所簽訂的合同是無效的,要由私刻公章的一方,承擔全部責任。

企業的公章,要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審核,公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等,審核無誤後在公安機關指定地方刻制,到公安機關備案後,方可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批准啟用。而機關事業單位的公章,由地方機構編制管理部門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部門審批,同樣在公安機關指定地點刻制後,經由公安機關備案,由成立機關、即編辦負責啟用後,才可以正常使用。

這兩種印章都要走完所有的程序,才會產生法律效力。印章這幾年發展也比較快,什麼原子印章,數字印章,芯片印章,指紋印章等,不管怎麼樣,反正不像看上去那樣簡單,隨便找個地方刻制,大家都分辨不來。一旦產生法律糾紛,未經備案、啟用的印章,所簽訂的合同無效,由此所產生的經濟損失,均由私自刻制印章的一方承擔。


職言管語


法海一粟認為,公司的印章丟失後,自行刻制的印章雖然沒有備案,但是,對於公司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1、自行刻制公章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因為,公章刻制需要行政許可,否則,即為違法。這種違法行為,應當承擔行政法律責任;其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依據民事法律予以確定。

2、公司自行刻制公章並予以使用,應對公司產生法律約束力。既然公司使用了這枚自行刻制的公章,則說明,公司自身認可該公章與備案公章一樣的效力。

3、公司認可自行刻制的公章的效力後,不允許再以其他理由否認其應有的法律效力。對此,最高法院的判例指出:

(1)公司不能對同一印章的效力在不同的交易或訴訟中做不同選擇。只要公司在某一場合使用過(承認其效力),則該印章在另一交易中的使用均應有效(不論該公章是否系他人私刻甚至偽造、是否進行工商備案)。

(2)公司印章不止一枚,難以有效識別印章是否為公安局備案登記的印章。如果公司對外用章不具有唯一性,不得主張使用公司“偽造印章”對外簽訂的合同對公司沒有約束力。

(3)交易對方對於公章的真實性沒有審查義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委託人及表見代理人以公司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時,交易相對人並無審查簽訂合同所用印章是否為真實的義務。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公章與人的身份證是一樣的道理。自己做的身份證,你說有沒有用?平常有用出事兒就完了。公章必須備案,去公安機關指定的地點刻制,私刻公章是犯罪行為,與製造假證件是同樣的道理。如果是財務章,與原來的印模不一樣,銀行是不能走賬的。丟失公章一定要聲明作廢,否則出了經濟和法律糾紛單位要負責任的。

嚴格的來講,沒有哪一個刻章的敢接你這個活。


關寶慶1


刻章未經備案不符合公安部門規定,但是隻要是公司真實意願簽訂合同仍然有效,法院會予以認可,私刻公章違反治安管理需要處罰不在此次探討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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