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二審終審後還可再審嗎?

蟲兒-飛飛-_


對於這個問題,我分享一下我的一點想法。首先,我都要分清是民事案件還是刑事案件。我就談談民事案件的二審終審。只要案件符合一定法律條件也可以再審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之規定,能啟動再審程序的有以下幾個主體,每個主體啟動再審也必須依法滿足以下相應的條件。

1、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2、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

3、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的,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4、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其中, 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13個條件中任何一個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1)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2)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3)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4)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5)對審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6)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7)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迴避的審判人員沒有迴避的;

(8)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

(9)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

(10)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的;

(11)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

(12)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13)審判人員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汙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曾小律


二審以後可以申請再審,再審或者申訴是否能夠得到支持就不一定了!最高法院已經裁定的死刑一般不會再審了!


不務正業的放牛娃


1向省高級法院上訴,2省高級法院過後向市中級檢察院伸訴,3中級檢察院後向省高級檢察院伸訴,省高級檢察院後向最高人民法院巡迴院伸訴。在此過程中,一級一級來,不能越級伸訴


黃山861


可以向高一級的檢察院申請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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