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臨潼又有一例上榜!西安警方再次公佈6起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命令案件和擾亂公共秩序案件


臨潼又有一例上榜!西安警方再次公佈6起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命令案件和擾亂公共秩序案件


近期,西安警方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辦理的6起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命令案件和擾亂公共秩序案件,案件具體情況如下:

● 案例一:2020年2月13日 ,西安市碑林區某小區住戶亓某某在防疫期間,為讓沒有辦理小區出入證的女友進入小區,辱罵工作人員後民警將其勸離,隨後亓某某又再次上樓搬了個凳子坐在小區大門口,以監督工作人員工作為由擾亂工作人員正常工作。公安碑林分局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亓某某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 案例二:2020年2月18日外地前往西安市的梁某某未按“西安疫情防治網格化管理系統”所登記信息到社區報到,民警與其聯繫,其將民警電話加入黑名單。公安雁塔分局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梁某某行政拘留6日的行政處罰。


● 案例三:2020年2月18日,長安區某小區住戶彭某某在其居住小區居家隔離期間,拒不執行防疫期間居家隔離責任書相關規定,並與街道工作人員發生爭執。公安長安分局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彭某某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


● 案例四:2020年2月11日,郭某在臨潼區某小區大門入口處,因未持有該小區出入證且要強行進入,與小區門口防疫工作人員發生衝突撕扯,並將防疫工作人員推倒在地,導致現場圍觀群眾聚集,防疫工作無法正常進行,造成惡劣影響。2月22日,公安臨潼分局依法對郭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


● 案例五:2020年2月21日,西安市高陵區賀某不是本小區居民,想強行進入高陵區昭慧小區,並與防疫工作人員發生糾紛撕扯,對防疫工作人員進行謾罵,公安高陵分局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賀某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 案例六:2020年2月23日,西安市蓮湖區周某用自己微信向4個微信群髮網絡謠言:“今天滻灞公園閒逛人員,背防疫手冊,背不會天黑不準回家”,並附圖片,該條網絡謠言已被市民大量轉發。經調查,周某對其未經核實信息首發網絡謠言的散佈謠言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現周某被公安滻灞分局予以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