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WADA豁免美國28名服用興奮劑運動員,為什麼咬著孫楊不放?

又來啦230


孫楊藥檢事件給中國體育界的啟迪

這次WADA判罰並不是認定孫楊服用興奮劑,而是認定他暴力抗法!這點非常要命,這比服用違禁藥物還要嚴重許多,禁賽八年!

本人認為,我們不應過多的糾結於WADA對錯,而應該更多的檢查和自省我們自身到底有沒有做錯什麼,或者說哪裡做得不夠好?

從判罰文件認定的事實,和我們以前自身認定的事實做對比,應該基本一致。至少沒有根本性衝突。

第一、孫楊方確實砸壞了尿檢樣品;

第二、針對尿檢官身份質疑,主檢官打開了官網證實了自己身份的真實性;

第三、在此之前孫楊有過一次違規事件。

第四、鑑於沒有確鑿證據證明孫楊有違禁行為,判定孫楊此前成績有效!

現在孫楊和體育主管部門大喊冤屈!姑且不論WADA有無對孫揚或中國體育的偏見,假使他是絕對公平公正的,要想申訴推翻此次裁決結論,首先要有證據推翻上述一至三條事實。請問各位,有可能嗎?我估計很難!

假設孫楊當時沒有強行阻止尿檢取樣,而是保存好對方違規證據(包括現場錄音視頻),在尿檢結果對自己不利時,再提出質疑和申訴,肯定更具說服力! 可惜孫楊沒有抓住有這一利戰機加以利用,錯失良機!可惜可惜!

即然就規則而言,大家都清楚難以達到目的,建議就不要一味糾纏下去了,不如就此好好總結一下,吸取經驗教訓,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首先,對於孫楊個人而言,儘管個人職業生涯可能就此結束,但之前所取得的輝煌成績還在,個人名譽並無太大損毀!提前轉業,也許又可以在其他領域(比如教練)再創輝煌!

其次,對於中國體育而言未嘗不是一件好事。可以教育我們的體育人,在遇到不公遭遇的時候,應該冷靜對待,合理合法維權,而不是在自認為遭遇不公就自做主張。因為你是運動員就不能充當裁判!

既然我們加入了這個組織,遵守組織規則就是我們的義務!

當然,既然我們已經決定申訴,我也在此衷心祝願:申訴成功 ,取消禁賽處罰!

非專業觀點,敬請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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