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前两个月罚款近3000万元!多家银行涉房业务违规遭监管层重罚

  因违规发放土地储备贷款、信贷资金被挪用流入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原因,2月20日中信银行收到一张超2000万元大罚单,引发房地产业内广泛关注。


  2月21日,中国银保监会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信银行因为多项涉房贷款违法违规行为被北京市银保监局开出一张2020万元罚单。


  事实上,据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2月27日,监管部门今年以来针对银行系统开具的罚单中涉房罚单金额近3000万元,因涉房贷款违规处罚的银行单位超10家,涉及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


  处罚事由包括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内控管理不到位、违规向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部分资金回流融资人的账户用于支付土地购置费用等。


  对于涉房信贷的监管近年来银保监会一直保持严厉态度。中国房地产报记者注意到,在2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一级巡视员叶燕斐表示,银行放贷要考虑是否违规流向房地产行业,“是不是真正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而不是违规流向房地产、违规流向资本市场”。


  超2000万元涉房大罚单


  中国银保监会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在这张合计2020万元的罚单中,中信银行的违法违规问题共涉及19项,其中13项违法违规行为涉及房地产业务。具体而言,违法违规事由包括违规发放土地储备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未对融资人交易材料合理性进行必要的审查,资金被用于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信贷资金被挪用流入房地产开发公司;违规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性质融资;签署抽屉协议互投涉房信贷资产腾挪信贷规模;理财资金被挪用于支付土地出让价款。


  此外,违规向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并购贷款真实性审核不足,借款人变相用于置换项目公司缴纳的土地出让价款;理财资金实际用于置换项目前期股东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违规为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购置费用提供融资;违规向四证不全的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


  记者注意到,除了与房地产相关的违规行为以外,中信银行这次大额罚单内容还包括:受托支付不符合监管规定;信托消费贷款业务开展不审慎;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股权投资;非真实转让不良信贷资产;卖出回购信贷资产收益权,实现信贷规模阶段性出表;协助合作机构签署抽屉协议,规避相关监管规定。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根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责令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改正,并给予合计20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单集中在涉房贷款领域


  不难发现,今年以来已经有多家银行收到监管部门的大额罚单。从监管部门2020年开具的罚单来看,重点集中在涉房贷款领域,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内控管理不到位等成为频发事由。


  在处罚力度与处罚事由上各有不同。2月10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连续披露了涉及秦农银行的12张罚单。在这份1月6日开出的处罚单中,9名秦农银行未央支行员工因分别对违反监管部门关于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负管理责任、领导责任、审批责任,3名秦农银行碑林支行员工因分别对违反监管部门关于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负管理责任、领导责任、审批责任,均被给予警告处分。


  与此同时,各地银保监会也对多个银行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


  1月3日,浙银保监对上海银行杭州分行罚款人民币50万元,处罚缘由位贷后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挪用入房地产企业。1月13日,浙银保监对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罚款人民币80万元。处罚事由为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按揭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


  另外,1月16日,因信托投资投前调查不到位,向项目资本金非自有资金项目融资;信托资金及贷款用途监控不到位,部分资金回流融资人的账户用于支付土地购置费用及银行存单,洛银保监对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罚款40万元。2月17日,亳银保监罚对交通银行亳州分行罚款20万元人民币,案由是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对于涉房信贷的监管,近年来银保监会一直保持严厉态度。中国房地产报记者注意到,在2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一级巡视员叶燕斐表示,银行放贷要考虑是否违规流向房地产行业,“是不是真正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而不是违规流向房地产、违规流向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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