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孫楊抗檢事件為什麼會這麼複雜?

桑太太


那是相當複雜了,都是人在作為。

北京時間2月28日,孫楊聽證會結果在今天下午5點已經公佈,孫楊從今天開始被禁賽8年,但可以在30天內進行上訴。看到這一消息相信許多網友都不敢相信會是這樣的結果,在此前我們得到的消息都是對於孫楊有利的,並且孫楊團隊也拿出了許多有力的證據,為何孫楊會被處罰得這麼嚴重?孫楊真的已經“翻案”無望了嗎?

在不久前,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發佈的關於世界反興奮劑機構訴孫楊和國際泳聯一案的仲裁報告終於公佈。在仲裁報告中寫道:“仲裁小組一致認為孫楊違反了國際泳聯興奮劑控制條例中的第2.5條(阻礙任何階段的興奮劑控制)。”

值得一提的是,仲裁小組發現對孫楊進行檢測的檢察人員符合世界反興奮劑組織所需要的資質,並且孫楊在認為檢察人員不符要求的時候沒有可以毀壞檢測樣本的正當理由。也就是說,孫楊被禁賽的原因之一是毀壞樣本,按照仲裁小組所說,即便孫楊發現檢察人員不符合資質,也不能毀壞樣本。但是通俗來說:有人來抽你的血,抽完了發現工作人員身份不明,你仍不能毀壞樣本。看到這裡我只想說,仲裁小組給出的理由簡直就是荒唐至極,自己的血液被身份不能的人抽了還不能毀壞,如果換做他們自己或許會做出比孫楊更加嚴重的事情。

除了這一原因之外,仲裁小組還拿出6年前的事情來處罰孫楊:考慮到孫楊曾於2014年7月有過首次違反反興奮劑準則的先例,所以對孫楊的第二次違規處以禁賽8年的處罰。

按照仲裁報告公佈,孫楊本次之所以遭受了禁賽八年的處罰是因為在2014年有過先例,也就是說孫楊本次是“兩罪並罰”,不然不會直接禁賽八年。

在2014年孫楊曾被查出使用違禁物質曲美他嗪,從而遭到禁賽3個月的處罰,在那次聽證會上孫楊證實了使用這一藥物只是為了治療心臟不適,並沒有想通過藥物來提高運動成績的意圖,最終孫楊受罰減輕。

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說,仲裁報告所給出的處罰原因都讓人感到荒唐至極,被身份不明的人抽取了血樣不能毀壞,治療心臟的藥物成為了兩罪並罰的由頭,相信大多數網友都不會接受這樣的仲裁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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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人看到問題都是一懵,孫楊怎麼了,是游泳的孫楊嗎?是的,就是他。首先我們先講講孫楊抗檢事件的經過: 這件事情是發生在去年的9月份,當時負責賽外飛行藥檢的工作人員和孫楊的家人起了衝突,起因是孫楊質疑他們的身份,他們沒有出示自己的身份證件,而且過程中簡單粗暴,抽血的過程還不衛生,雙方之間一直都有言論上的衝突。之後孫楊的媽媽楊明明讓保安拿著錘子來打碎血樣,而且檢查人員的報告也被撕碎了。這件事情一出在當時引起了軒然大波,國際泳聯也表示過孫楊並沒有違法規定,而是工作人員的一系列操作都是違規的。所以孫楊在當時仍然具有參加世錦賽的資格,引起了許多競爭對手的不滿,在後續的世錦賽中遭到別國運動員孤立,一度引起轟動。 孫楊在11月份出席了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召開的聽證會,為自己進行了辯護,孫楊最終能否參加2020年的東京奧運會,將在1月份得到最終的裁決結果,如果他最終被判罰禁賽的話,他的職業生涯將會終結,而他關於職業游泳最後的記憶,就將是在世錦賽上。 現在孫楊被判決停賽八年,如果這樣孫楊的職業生涯或許就結束了,孫楊對於判決還有一次三十天內申訴,但專業人員認為此次孫楊難以成功。 你支持孫楊嗎?留下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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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國際泳聯對我們的一次嚴重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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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牽涉到的人,集團,國家很多,利益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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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孫楊抗檢事件,我們做為旁觀者也只能瞭解個大概,事情的真實情況,相信也只有當事人清楚,相信孫楊!在菲爾普斯稱霸卻沒有任何問題,而孫楊卻一再被查,顯然是中國的強大,有人接受不了!看看事情發展的情況,一起看看吧!

2月28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宣佈了孫楊“暴力抗檢”聽證會的結果,歷時542天結果出爐,孫楊敗訴,被禁賽8年的時間,如果對判決不認同的話可以在30天之內進行上訴。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給出的禁賽原因是孫楊未完整配合反興奮劑檢查,且無充足理由證明為何破壞檢測樣本。這一原因也在現場進行了公佈。

事實上看到CAS這樣的結果出爐之後哪怕孫楊上訴,希望也渺茫,主要是體現在三點

第一點,看CAS給出的判決原因,第一項就是“孫楊未完整配合反興奮劑檢查”,這也就說明了在規則的範圍之內,飛行檢查哪怕是對方的資質不全,也要優先完成反興奮劑檢查,而不是自己覺得對方的資質不全,就不去完成檢查,這肯定是違規的。

第二點,CAS稱“無充足理由證明為何破壞檢測樣本”,這就涉及到了被破壞的血檢樣本,最早英媒爆料是孫楊媽媽要求安保人員用小錘子砸壞了血檢樣本。後期孫楊發聲明稱血檢樣本並未被破壞,但根據現在CAS的聲明可以知道,血檢樣本確實是被破壞了,而且孫楊沒有給出充足的理由。

第三點也是最重要的,孫楊團隊可以在30天內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上訴。CAS就是國際體育的最高院,因為一些特別特別的原因,才可以上訴到民事法庭體系(瑞士聯邦最高院)。但鑑於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撤銷國際體育仲裁法庭裁決的先例十分罕見且翻案率極低,輿論普遍認為,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仲裁結果基本上可視為此案的終審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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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有應得,更可惡的是還用愛國來裹挾普通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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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每個都暴力抗檢,他們的顏面何存。這是關係他們面子問題,我想孫楊這次凶多吉少啊!!!但願瑞士能公平公正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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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伊家先生,很榮幸回答你的問題。關於孫楊抗檢事件我也一直在關注。下面聊一下我的個人觀點!

一、首先,既然反興奮劑組織規定,世界排名前50的運動員報告兩天內行程,隨時準備飛行藥檢。(因為用興奮劑的運動員,必然平時也會使用)而且也規定了,但凡運動員一個小時內到不了場,就可以判定為漏檢。那麼為什麼當時明明可以判定漏檢,而三個檢測人員非要留在別墅中等候呢?我覺得原因可能是孫楊此前並沒有漏檢過,所以這一次的漏檢,不會影響禁賽。但是主檢,非要違反規定,也要強硬的等待檢查,可以看出這次的事件並不單純。可以確定的說,是有幕後黑手在針對孫楊。你要說主檢是為了不影響孫楊的檢查多等一個小時,好心辦了壞事,那是絕對不可能的,可以參照國外的一些漏檢信息,就能明白,這次絕對有預謀。

二、關於查資質問題。說句實在話,這可能真的因為孫楊與主檢發生了極不舒服的矛盾,引起了衝突,造成當晚事件的多發。大家可以想想,本來事情就應該是個漏檢,運動員可以有兩次漏檢機會,大家你好我也好久完事了。但是現在搞出這麼多的風波,可見當時孫楊也是來了脾氣的,他在已經抽血的情況下,與主檢發生了矛盾。首先呢,既然抽血了,證明至少孫楊還是無所畏懼的,有這個信心的。他拒絕尿檢的理由,你可以說他強詞奪理,也可以說情有可原,但是不能否認剛開始,孫楊還是想配合工作的。但是這個時候,隊醫來了,非把事情鬧大了,竟然要連血液也不能給對方了。這就有點扯了,大家都是按規章制度來的,你找出漏洞,那麼大家面子過的去,接受了皆大歡喜了。但是你這砸血液就很莫名其妙了,而且聽證會上隊醫的表現是真的奇差無比,是個人都能看出這傢伙有問題。

三、明明是個簡單的小事故,在人為的努力下,被無限的放大,可以看出,必然是有人在針對性的動作。包括事後的公共處理,包括現在的媒體帶節奏,可以看出還是有著目的性的。甚至讓人覺得,不只是外國勢力在破壞我們泳壇名將的形象,還有內鬥的幫兇,更像是國內的某些勢力,在針對孫楊。

四、幕後黑手我也不知道是誰,但是孫楊肯定知道,心裡也有數。弄不好還真的是游泳界的同仁或者教練,沒看到游泳隊裡,一個出來聲援的都沒有嗎?這是最讓人痛心的地方,為啥一個發聲的都沒有?顯然是有人告訴所有人不要冒頭,這個人是誰?這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總結:

在整場聽證會中,無論是韓、巴震、副領隊還是最後出場的那個教授,全都在wada的律師盤問下出現了不同程度的動搖和迴避情況,其中巴震的情況最為明顯,甚至在公然說謊!

我印象很深的有幾點:

1、游泳隊領隊稱自己很熟悉興奮劑檢測表格,但是在wada律師問他是否清楚給運動員簽字的檢測表格上有對於運動員拒絕檢測導致的後果的提示說明時,明顯猶豫了,在低頭後很輕的說自己不清楚。

2、巴震就不用說了,答非所問的地方多的是,而且其最後的陳述的關於血檢瓶子的交接過程與孫楊提供的證言不同,經反覆詢問後又改口且明顯沒有底氣,話沒有說完就不說了。首席仲裁員詢問其被禁賽期限都不敢正面回答,這難道會記不清?!仲裁員問其他問題時又全部推給韓主任。

3、最後那個教授,在書面證言中是斬釘截鐵的認為這種行為是刑事犯罪行為。在wada律師要求其具體論述會有何種刑事責任時迴避了該問題,稱要看具體情況以及法律規定。問題是他的證人身份就是中國法律專家。

4、韓主任迴避了wada律師提出的關於興奮劑檢測培訓中關於如何確認檢測人員身份的程序。

明確的答案肯定會有,畢竟這個案件爭議焦點就是這個。這對今後的興奮劑檢測工作也是有里程碑似的的作用的。

最後希望孫楊能夠得到一個公平公正的判決!還孫楊一個公道,還世界一個公道!


伊家先生


2月28日傳來不好的消息,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在官網宣佈,孫楊“暴力抗檢”一案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勝訴,孫楊遭禁賽八年。


從孫楊“暴力抗檢”,到這次宣佈禁賽,時間長達542天。期間經歷了國際泳聯認可孫楊,WADA堅持認為孫楊違規,上訴到CAS。又經歷了一次又一次的推遲聽證,到2月28日出了個禁賽八年。

孫楊事件為什麼這麼複雜?這其中有很多原因。

在孫楊事件的判罰書中,孫楊是因為“暴力抗檢”禁賽,而不是使用違禁藥。使用違禁藥那就好判罰,用了就直接判就好了,沒使用就不判罰。“暴力抗檢”就不好定,需要徵詢各方意見,找證據,這是要時間的。而且CAS有意把孫楊做負面典型,哪怕藥檢人員有問題,也要處罰孫楊。他們多次推遲聽證時間,這對孫楊很不利。直到2月28日,才出了個讓人驚愕不已的禁賽八年處罰。


這個判罰不合理,對孫楊極為不利,幾乎毀了他後面的人生。

孫楊抗檢事件是2018年9月4日發生的。當時孫楊參加完一場比賽,在家被三個人突擊進行興奮劑檢查。一開始孫楊配合抽取了血樣和採集了尿樣,然後孫楊發現這三人行為有點古怪,並發現其中有兩人的相關證件不齊全。孫楊擔心有問題,就提出了質疑,與對方對質中發生了衝突,然後破壞了血液樣本。 這就是所謂的“孫楊暴力抗檢事件”。

後來國際泳聯對經過進行了調查,認定孫楊“無過錯”。但是作為飛行藥檢的機構世界反興奮劑WADA不認同,就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提起上訴。這也能夠理解,飛行藥檢是WADA的工作,孫楊公然反抗,這不就是直接打臉WADA嗎,他們哪有輕易放過的道理。

但是,要處理好孫楊抗檢事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調查雙方當時的行為。三個檢查人員到底有沒有資質,孫楊的行為合不合理。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原定是在2019年9月作出判決,孫楊得到國際泳聯的支持,可以參加9月份判決之前的賽事。

於是孫楊參加了2019年7月的韓國光州游泳世錦賽,獲得了200米、400米自由泳冠軍,就發生了在領獎臺上孫楊遭到了英國游泳運動員斯科特和澳大利亞運動員霍頓的不友好對待。


後面的聽證會一拖再拖,延遲了幾次。孫楊抗檢事件的定性沒那麼容易。

孫楊到底違不違規是幾方的博弈,孫楊認定不違規,國際泳聯認定孫楊無過錯,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則認定孫楊抗檢,三名飛檢人員到底合不合格。各方都需拿出合理合規的論點來證明自己沒錯。

這裡必須肯定,孫楊能夠取得這麼輝煌的成績,與他具備非凡的實力有關,國際泳聯也認可這一點。孫楊不僅僅是中國的體育明星,也是國際泳聯標榜的榜樣,要不然國際泳聯就不會支持孫楊了。這次事件錯就錯在孫楊處理事情的方式不對,不夠冷靜。既然孫楊質疑三個藥檢人員的資質,完全可以第一時間上訴到國際泳聯或者世界反興奮劑機構,或者其他部門,而不應該是乙方破壞血樣樣品這麼極端的方式。也可以主動要求世界反興奮劑機構重新派人檢查,自證清白。


看了孫楊後來發的視頻,就是寫了份證明,要那三名工作人員簽字。三名工作人員上報,就變成了孫楊抗拒藥檢,事情的性質就完全變了。從孫楊一方的質疑,到另一方所說的抗拒藥檢,事情完全反轉。孫楊完全處於不利的局面。

孫楊到底有沒有問題,現在已經不好證明了,因為當時沒有樣品了,但是世界反興奮劑機構不想就此放過孫楊。如果任由孫楊這樣做,那麼其他運動員也會學樣,那麼WADA的工作就沒法開展,所以他們咬著孫楊抗檢這事不放。也許他們知道孫楊沒問題,不太可能靠使用興奮劑提高成績。這麼多年孫楊都能保持一個好狀態,奪了十八個世界大賽的冠軍,他具備這樣的能力,又何必使用興奮劑了。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為什麼要支持WADA,這也很好理解。這兩個本來就是規則的制定者,怎麼可能容忍隨便質疑。孫楊公然暴力抗檢,行為本身就不當。孫楊有沒有使用興奮劑已經不重要,他的這種行為不能容忍,所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選擇支持WADA。加上孫楊有前科,雖然是無心之過,但還是作為累犯,就做了頂格處罰,禁賽八年。這幾乎判定孫楊可以退役了。他現在28歲,八年以後就是36歲了,早就遊不動了。最可惜的是無法參加東京奧運會。

總之,孫楊這次被禁賽很不合理,但他自己也有問題。成就太高,就有點自大,處理問題過於衝動。以為自己有這麼高的成就,別人會對他網開一面,或者拿他沒辦法。沒想到CAS和WADA不把他當回事,才吃了一個很大的虧。

這次判罰對孫楊影響太大,不能繼續參加比賽,形象受損,財富將大大縮水,以後的工作也會受到影響。這樣的教訓太慘痛。


禁賽判罰出來後,孫楊第一時間就提出了要申訴。希望他能找到厲害一點的律師,一定要好好處理這事。這不僅關乎他個人的利益,還關乎中國體育的榮譽。


湘楚風雲


對了,這才是癥結所在,想想到底是誰把問題搞複雜了,想清楚了,不就釋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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