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老年人再婚,女拿退休金的三分之一,男拿三分之二,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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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年人再婚,女拿退休金的三分之一,男拿三分之二,是否可行?

答:这个问题,有几个关键地方表达得不够清楚:1.“退休金”是男方的退休金还是女方的退休金?或者是双方的退休金?2.凭什么“女拿三分之一”“男拿三分之二”?3.“可行”是站在什么角度看?指男方认为可行还是女方认为可行?4.是从哪里往哪里拿?

从法律精神方面来看,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哪方的退休金多少,都是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支配的权利。作“三分之一”“三分之二”的划分违反法律精神。

从感情融洽方面来看,双方都应把感情放在首位,把金钱物质放在次位。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互相扶助,互相陪伴,共度晚年。“女方拿三分之一”“男方拿三分之二”的方案公然歧视女方,有伤女方感情。

无论退休金多少,都是拿来消费的,如日常生活开支、医药保健开支、节日互买礼物的开支、双方亲人红白喜事的礼信、孙辈入学等适当表达心意等等,而不是拿来积攒的。当然,消费应当量力而行,要稍有节余,不可经常做“月光族”。

退休老人的感情问题、婚姻问题,也是复杂的问题、敏感的问题,不可以退休金划分的比例来定的。只要合心中意,双方都只想要对方的人,互不不沾对方的钱物,这样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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