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法院裁定:翼城鋼鐵公司正式宣告破產

2月28日,酒鋼宏興發佈公告,翼城縣法院於2020年2月25日裁定:宣告酒鋼集團翼城鋼鐵有限責任公司破產,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投資五億元的翼鋼公司始建於2001年,2003年正式投產,曾年產150萬噸鋼,是晉南地區最大的螺紋鋼生產基地。經營範圍為鋼鐵冶煉、鋼壓延加工及銷售;鋼坯、金屬製品、化工產品、氧氣、氮氣、氬氣、粗苯、硫銨、硫、煤焦油、冶金機制焦炭、冶金爐料的產銷;煤氣轉供;住宿;廢舊物資回收及銷售;物質倉儲;起重吊裝(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控股子公司翼鋼公司申請破產的議案》,同意翼鋼公司進入破產程序(詳見公司於2018年4月27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及指定法披媒體《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披露的《關於控股子公司翼鋼公司申請破產的公告》( 公告編號:2018-017));2018年4月26日,翼鋼公司在履行自身股東會審議程序後,向翼城縣人民法院提報了破產申請;

2018年6月23日,翼城縣法院《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翼鋼公司的破產清算申請,同時指定山西中正平律師事務所擔任翼鋼公司破產管理人(詳見公司於2018年6月2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及指定法披媒體《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披露的《關於控股子公司破產申請被法院受理的公告》( 公告編號:2018-022))。

自翼鋼公司破產清算申請被翼城縣法院受理以來,經破產管理人依法聘請各專業中介機構對翼鋼公司進行的審計、評估,以及根據債權人核查結果,翼鋼公司破產管理人向翼城縣法院申請宣告翼鋼公司破產。

翼城縣法院認為,翼鋼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其資產亦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且無相關主體申請和解或對翼鋼公司進行重整,管理人提出宣告翼鋼公司破產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條之規定,翼城縣法院於2020年2月25日裁定:宣告酒鋼集團翼城鋼鐵有限責任公司破產,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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