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农垦检察:聚焦监督重服务 助力战“疫”护春耕

农垦检察:聚焦监督重服务 助力战“疫”护春耕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攻坚克难的重要时期,正值北大荒集团备战春耕的关键节点,农垦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克服疫情期间工作中的不便,一手抓维稳办案,一手抓服务发展,强化法律监督,助力春耕生产,护稳粮食安全“压舱石”。疫情发生以来,农垦分院第一时间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来抓,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引领两级院干警提升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农垦检察机关在维护垦区保供给、保稳定、保安全中的法律监督职能定位,充分认识农垦检察机关肩负维护粮食安全的特殊使命,迅速以战时状态落实工作部署,以更坚定的态度、更严格的举措、更果断的行动落实好属地、单位、部门、干警四级责任,做到办案不断、秩序不乱,通力做好犯罪防治、社会防控、自身防护,确保防疫工作落地落实,检察工作有序推进,服务工作实时在线,坚决捍卫中国饭碗,维护粮食安全。分院党组就农垦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履行检察职能、加强犯罪打击、创新工作模式、服务垦区发展向农垦总局党委进行了专题报告,得到农垦总局党委高度肯定,农垦总局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守聪批示要求总局党委要对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大力宣传,集团疫情指挥部相关部门要与检察机关紧密协作、共同配合,打一场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是中央针对疫情防控工作发出的集结令。战疫情保春耕是北大荒集团的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农垦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责,主动作为,坚持防疫、办案、监督、服务四位一体,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检察保障,助力为春耕生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打击犯罪不手软。坚决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扰乱生产、破坏社会秩序犯罪,今年2月份以来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27件75人,办理涉疫情犯罪6件14人,克服疫情期间办案困难,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突出打击重点,依法高效办案。如宝泉岭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涉黑5•09专案,案情复杂,涉案人多、罪名多,两级院及时组成专案组,克服疫情期间同在一地隔离办案的困难,在线研商、共同研判、严格办案,惩治黑恶犯罪坚决有力。办理的马某、黄某某、陈某某假冒注册商标和生产、假冒伪劣商品案,犯罪嫌疑人未经北大荒垦丰种业有限公司授权许可,私自灌装、销售德美亚3号玉米种子,销售金额共计1,872,420元人民币,检察机关指定专人办理,快审快诉。检察监督不缺位。绥北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犯罪嫌疑人假冒他人商标销售假种子,检察机关依法办案同时注重监督职能发挥,推进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已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同时,农垦检察机关结合春耕生产研判公益诉讼工作的着力点,紧盯土地面源污染,对垦区农田土壤污染、食品药品损害群众健康、国有财产流失等典型性、多发性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制定工作预案,健全工作机制,当好春耕农业生产公共利益“看护人”。

春耕生产迫在眉睫,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农垦两级院活化服务方式,依托“点、线、面”组合方式助力春耕生产。

抓“点”,重服务精准。抓住执法办案这个点,对涉粮食安全案件“一案一总结”,研究危害粮食安全的犯罪成因,发现案后深层次问题,立足法律监督专业视角拓展,挖掘涉及春耕生产、粮食安全的普遍性、代表性司法需求,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法律监督手段实现精准服务。

抓“线”,重服务实效。抓住农垦检察室这30条线,做好检察职能和护垦佑农、法律服务和春耕生产、防疫安全和宣传教育的结合,打通服务垦区群众“最后一公里”,构筑起为农场服务的检察延长线。充分发挥农垦检察室机构健全、编制正规,身处农业生产一线,与农场职工密切接触的优势,以巡回派驻结合、以网上网下结合为方式,组织检察室全力开展“护垦佑农”专项检察服务,围绕北大荒集团刚发布的护春耕十项措施,将检察职能延伸到农场的生产经营之中,在正在进行的土地发包、土地承包合同签订工作中为农场把握法律标准,为垦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抓“面”,重服务纵深。抓住农垦检察工作这个面,以保障粮食安全为重点,深入开展检察蓝护卫中国饭碗工作,推动“护垦佑农”新发展。精准对接企业涉法需求,严厉打击破坏农业生产犯罪,服务春耕生产和粮食生产。2月18日,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民营企业发展,结合垦区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农垦检察机关《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八条措施,对及时规范办理民营企业案件、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涉企犯罪、建立涉企案件司法联动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因疫情防控引发的劳资争议纠纷等方面进行了明确,最大限度地保障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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