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與你有關!疫情期間,鹽都醫保政策發生這些變化

為進一步做好疫情期間醫療保障防控工作,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鹽都區醫療保障局就疫情防控期間醫療保險相關待遇政策明確如下:

一是新冠肺炎確診和疑似患者可先治療後參保,確保報銷待遇不影響。對於尚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新冠肺炎確診和疑似患者,有用人單位的人員,由單位所在地醫保經辦機構督促辦理職工參保;沒有用人單位的本地戶籍人員,由醫保經辦機構協同所在鎮(街道)落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參保後,報銷醫療費用不受待遇等待期政策影響。

二是對疫情期間確因疫情無法按時參保並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人員,自疫情結束後2個月內補辦補繳手續的,視同連續參保繳費,因疫情影響中斷繳費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可按規定享受相應醫保待遇。

三是延長零星報銷期限。對參保人員2019年度內發生的未完成報銷的醫藥費用零星報銷,報銷時限可延長至2020年12月底,相關待遇不受影響。

四是放寬部分門診慢性病取藥量。對患有高血壓、糖尿病等病情穩定的門診慢性病且按照臨床規範需要長期服用固定藥物的患者,經診治醫院醫生評估後,可將一次取藥量放寬至3個月

五是開通發熱急診病人轉診“綠色通道”。對疫情期間在市區三級公立醫院收治的鹽都參保發熱急診病人轉診開通綠色通道,未及時辦理轉診手續的病人可由各收治醫院醫保辦登記彙總,統一上報聯繫鹽都醫保中心異地就醫科集中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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