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2007年的九级工伤,现在辞职单位要不要赔偿?

用户6541676437041


需要。

既然您知道是九级工伤,说明您做了工伤鉴定,伤残等级有依据。那么在你辞职的时候,单位是要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这是关于辞职时单位需要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规定。

当然,您已经做了伤残等级鉴定,相信单位也已经走了工伤报销手续,您的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都有报销了吧?

不过还要注意,单位在你治疗期间工资是否和未发生工伤前一样。《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停工留薪期,原工资待遇不变,而且要按月支付。如果单位没有按这个支付,你辞职之日起,一年内去劳动仲裁告单位,都是可以的,过了一年时效就无效了。

你是07年鉴定的,发生工伤的时间点和你现在辞职没有多大关系,只要被认定为工伤并有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在你辞职时单位都要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职场小葵


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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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与未来


要,仍需要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吴明龙律师


确定是工伤,以什么原因和事情而定的


小杨爱旅游


必须的。


踩雷哥


可以去相关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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