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2 暗訪網紅店排隊:好多是“託” 有暗號和信物接頭

暗訪網紅店排隊:好多是“託” 有暗號和信物接頭

“鮑師傅”店外排著長隊,其中不少是“充場”者

本報記者12小時重複排隊10次,揭秘“充場”背後的隱秘江湖

商圈網紅店排隊的好多是“託”

有工頭帶隊 有暗號和信物接頭 有專門場所退錢

“網紅餐飲店”近年來一再刷屏網絡,最為“吸睛”的就是其門前浩浩蕩蕩的排隊大軍。

本報記者走訪市內多個商圈,發現不少排隊場面火爆得“令人窒息”的“網紅店”。

排隊者是真“粉絲”,還是商家安排的“託”?對此,社會各界眾說紛紜。

5月18日、19日,本報記者“臥底”多個“充場”群,現場參與排隊,在多個“網紅店”門前體驗了一把“充場”當“託”的經歷,揭秘“充場”現象背後的隱秘江湖。

臥底

網紅店“充場”有工頭有暗語

“網紅店”浩浩蕩蕩的排隊長龍里是否真的有“託”?5月16日,本報記者在QQ群以“排隊”為關鍵詞搜索,一無所獲。一個兼職群中,記者得知,在業內,排隊兼職稱之為“充場”。

記者注意到,“充場”兼職五花八門,除了餐飲“網紅店”“充場”,還有手機卡、信用卡辦理“充場”;大型公司、商場活動現場“充場”,以及綜藝節目、演講觀眾“充場”等。

17日,一個“充場”群中,一許姓工頭(“充場”組織者)發佈一條“江漢路排隊買甜品”“充場”任務:江漢路步行街“文和友大香腸”捧場,從16時至晚上22時共6小時,薪資為55元,要求每20分鐘一次,每次大概要排隊5—8分鐘,其他時間可以自由逛街。

記者報名成功後,18日15時,記者按要求來到江漢路地鐵E出口集合,10名“同事”均已按時到場。

許工頭還吩咐了幾個要點,一是對接暗號為“不要辣,打包”,購買時報此暗號,營業員就知道是“自己人”;二是戲要做足,不允許東張西望、交頭接耳,要求自然大方,裝成普通客人。

17時,記者準時開工。

一行人輪迴排一次,不過20分鐘。或許是考慮“自己人”的重複率有點高,顯得太假,工頭又提出新要求——包包、衣服等要互相換,營造不同人在排隊的假象,點單時儘量拖延時間。

每次購買後,“充場”者都前往街對面300米左右的集合點,憑小票退款,香腸則會被店長統一拿回店裡繼續售賣,為了“安全”,該店店長專門使用黑色塑料袋將這些香腸打包。

當天19時許,天下起大雨,店家和工頭商量,終止了活動。許工頭以活動時間沒有達到5個小時為由,每人只支付了30元酬金。

記者12小時重複排了10次隊

當天下午,記者在完成上述香腸店“充場任務”的間隙閒逛時,意外見到了另一個“充場”現場——在江漢路地鐵站D出口附近,一家掛著“鮑師傅”招牌的糕點店門口,觀察到頗為“壯觀”的排隊景象,該店外,始終保持著近40人的長隊,據周邊商戶介紹,該店開業以來,幾乎每天都是這樣排隊。

記者隨後以想找兼職為由,找一名徐姓工頭。

當天20時許,徐工頭將記者拉到20多人的微信群,通知記者19日9時,在江漢路地鐵站J出口集合。

19日8時許,記者提前來到約定地點。徐工頭向記者講解要點——到這家掛著“鮑師傅”招牌的糕點店門口,早上9時30分開始排到21時30分。上午人流量不大,所以需要反覆排隊購買。“信物”為撲克牌,排到窗口前,直接將夾有撲克牌的100元現金交給收銀員,即可提貨;下午人流量大,不需要購買,仍需排隊,保證隊伍始終有三四十人左右。

徐工頭還強調了紀律問題——不能交頭接耳,不能偷懶,一旦發現,扣掉全部工資。

按照工頭此前的佈置,記者將夾有撲克的100元現金伸進窗口,工作人員熟練地將鈔票與撲克牌一同捏住,什麼也沒問,直接拿出紙質包袋,裝了3盒子糕點交給記者。

工頭在一旁等待,看到記者出來,示意記者跟著他走。進了江漢路地鐵站D出口旁邊一處電梯上5樓,進了一間辦公室。記者看到,一箇中年男子在小本子上統計下每人的排隊次數,再將手中的糕點換成100元和撲克牌。同時,他用對講機呼叫店裡的工作人員,上樓將糕點搬回店內。

之後的排隊中,記者多次看到,一箱箱的糕點從店外送入店內。

購買、兌換、再排隊,在當天體驗“充場”的12個小時內,這樣的排隊流程,記者反反覆覆操作了10次。

“充場”的有學生、老人和“專業託”

兩天的排隊時間,記者認識了一些“同事”。香腸店碰到的王同學是在校大學生,常出來做兼職,當天是和兩個同學一起來的。陳先生60多歲了,和記者一樣第一次參加“充場”。陳先生說,排隊還真不輕鬆,大太陽下一站就是幾十分鐘,而且還要不停輪迴。

女士安安(化名)沒有工作,因為喜歡自由,便以兼職為生。她家住江漢路附近,周邊的兼職信息她基本都能收到,因為“排隊託”有圈子,而她是這個圈子裡的“老人”。

工商

將派執法人員調查

記者撥打了工商投訴12315消費者熱線反映,工作人員表示,將派執法人員到現場進一步調查核實。 《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六條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信息應當真實、全面、準確,不得有下列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行為:

(一)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現場說明和演示;(二)以其他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方式誤導消費者。

對話

不能讓人一眼看穿

有商家每天花近萬元安排人“充場”;“充場”者如同演員需要演技突出……連日暗訪中,記者結識多位組織“充場”的工頭,對話中,這些工頭們紛紛道出了“充場”活動背後的隱秘江湖。

18日,“文和友大香腸”“充場”現場對接的許工頭,在光谷一家人力中介上班,他稱這筆單子虧了,“如果不是朋友委託,根本不會接。”

記者:為什麼覺得虧了呢?

許工頭:這單子太小了,才10個人,每人抽成10元,也就100元。

記者:什麼樣的單子才是大單子?

許工頭:像房地產看房、大型公司活動、商場活動、演講“充場”等要的人很多,一次幾百人的也有,抽成也高。

記者:大單子怎麼弄到呢?

許工頭:我們是專業的人力中介,客戶可以直接在網站上找到我們,還有老客戶和朋友介紹、自己發掘等渠道。有些奶茶店和糕點店,每天會請人“充場”,一天光花在“充場”的成本就有近萬元。

19日,在招牌顯示為“鮑師傅”的糕點店門前,一名專門負責“拉單子”的陳姓工頭認為,最主要的就是要有“職業道德”,他更希望招學生參與。

記者:“充場”有沒有要求?

陳工頭:最重要是要有“職業道德”,在隊列裡不能聊天。要誠信,不能接了我的工作,第二天卻不來了。

記者:“充場”有什麼竅門?

陳工頭:“充場”就跟演員是一樣的,你演的就是顧客。不能讓人一眼就能看出你是“託”。一定要機靈,排隊人少的時候,就多排幾次。看到真顧客,就想個辦法撤離,比如假裝接電話等,一定要自然。

專家說法

商家不應用噱頭

和虛假宣傳取勝

“充場”成為“網紅店”的營銷方式,但這種方式是否可取呢?

華中師大社會學專家梅志罡認為,商家應該把重點放在產品和服務質量上,而不是用噱頭和虛假宣傳的方式來取勝。

湖北瑞通天元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張國振律師認為,“充場”這種行為應該屬於欺詐。

國家工商總局《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規定,經營者不得采用僱傭他人等方式進行欺騙性銷售誘導,否則,可依照相關法規予以處罰。可見,對處罰僱託排隊這一商業欺詐行為,國家已經做到了有法可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