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4 蒼溪縣“四機制”加強黨外幹部隊伍建設

近年來,蒼溪縣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和《四川省〈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實施細則〉》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關於黨外幹部隊伍建設的部署和要求,不斷建立完善黨外幹部培養、推薦、使用、管理等“四機制”,著力加強黨外幹部隊伍建設。

一是培養機制。縣委在統籌考慮全縣幹部情況的基礎上,先後出臺了《關於“335”黨政幹部培養工程的實施意見》《關於進一步加強幹部隊伍建設的意見》《關於加強新形勢下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等三個文件,將黨外幹部培養、選拔、使用納入全縣幹部隊伍建設總體規劃,按照全縣後備幹部中黨外幹部比例不低於10%的要求,建立了一支100人的黨外後備幹部隊伍,基本形成了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協調配合、齊抓共管的黨外幹部培養機制。

二是推薦機制。在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下,由縣委統戰部牽頭,開展對黨外幹部的綜合評價,根據政治素養、工作經歷、作風品行、履職能力等幹部考察要素,定期開展分析研判。本著成熟一個推薦一個的原則,對於發現的優秀黨外幹部人才,縣委統戰部都會在綜合分析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及時推薦給縣委選拔使用,基本建立了民主黨派基層組織、所在單位黨組織、縣委統戰部“三方推薦”的黨外幹部推薦機制。

三是使用機制。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關於加強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的相關要求,27個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領導班子中,有文廣新局、環保局、林業局、教科局等7個部門領導班子配備了黨外幹部(其中縣教科局配備黨外副局長2名);39個鄉鎮人民政府領導班子中,有高坡、龍洞、黃貓、月山等8個鄉鎮領導班子配備了黨外幹部;三所縣級中學、三家縣級醫院全部配備了黨外副校長和黨外副院長(其中縣人民醫院配備黨外副院長2名)。黨外人士在人大代表(常委)、政協委員(常委)中的比例,黨外幹部在縣級領導班子、人大政協委室、政府工作部門、鄉鎮領導班子中的任職情況,均達到了上級文件要求。

四是管理機制。建立了縣委統戰部與民主黨派組織為考核主體、所在單位參與的雙向考核機制。對黨外代表人士和後備幹部思想、工作和生活情況,由所在單位黨組織和黨派組織實行雙重管理,並建立定期情況互通機制。縣委統戰部建立了黨外幹部跟蹤記實檔案,要求黨外幹部每半年向所在單位黨組織和黨派組織彙報一次思想、工作和生活情況,黨外幹部年度述職報告要分別報送縣委組織部和縣委統戰部。

(蒼溪縣委統戰部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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