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1 什邡市教育局 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公告

一、小学招生

(一)招生对象:201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具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以下简称“城区户籍生”)。

2.持有效期内城区居住证,并按相关要求备案(详见附件1:《2018年持什邡城区居住证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备案通知》)的随迁子女(以下简称“持居住证生”)。

3.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购房定居暂未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二)入学登记所需证件:法定监护人需在信息登记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名盖章备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城区入学资格。

1.“城区户籍生”应提供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或公租房、廉租房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持居住证生”应提供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及居住证备案表、户口簿、住房证件和儿童出生证明,什邡户籍儿童同时提交跨镇入学申请(家长写出书面申请,由户口所在镇的划片学校审核签署跨镇入学意见)。

3. 在城区购房定居暂未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应提供全家户口簿、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儿童出生证明、市内所在学区学校签署的跨镇入学意见。

(三)入学登记办法

1.招生原则。第一阶段:根据学区划分招收“城区户籍生”。按照“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招收划片区域内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一致、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再按顺序招收划片区域户籍、但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第二阶段:根据学位余缺情况,按居住证取得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收“持居住证生”,额满为止。第三阶段:根据学位余缺情况招收在城区购房定居暂未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2.皂角街道办、回澜镇、元石镇适龄儿童按照区域划分入学(见附件2)。

3.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对外合作办学协议要求,北师大什邡附小原则上从户籍在方亭街道办的适龄儿童中招收,由家长自愿到北师大什邡附小预登记,若预登记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则由随机抽签方式决定入读该校的资格,未中签的学生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到有空缺学位的学校就读。

4.预登记地点和时间:①7月2日—3日:“城区户籍生”在划片区域内对应学校预登记。②7月4日:持划片区域内“城区居住证”的儿童,根据各学校学位余缺,按居住证取得的时间先后顺序预登记,额满为止。未登记入学的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登记。③7月6日:在城区购房定居暂未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到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含城郊学校)预登记。④今年城区新生实行联网预登记的办法,每名适龄儿童只能在一所学校登记,填写联网信息登记表必须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房产证(或公租房、廉租房使用证等)地址一致。

5.实施登记地址学位记录管理。从2018年起,学位紧张的片区学校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实施记录管理,自该套住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6.在城区就读学前班、幼儿园与新生入学无任何关联关系。

7.报到注册。各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报教育局审核后发放新生入学通知,8月31日前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开展注册,注册时须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和收取《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9月10日前完成电子学籍注册。

二、初中招生

(一)入学登记所需材料:法定监护人需在信息登记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名盖章备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城区入学资格。

1.方亭、皂角街道办户籍学生和实验小学、朝阳小学、国人小学、北京小学、北师附小毕业生(2017年9月以前已取得城区小学电子学籍)(以下简称“城区小学毕业生”):提供学生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明、《城区小升初基本信息登记表》。

2.非城区小学毕业生:①城区户籍学生。提供学生及家长户口簿、房产证明、《城区小升初基本信息登记表》(6月19—21日持户口簿到教育局教育股领取《城区小升初基本信息登记表》并完成报名预登记手续)。②持城区居住证学生。需带上学生及家长居住证、住房证件, 什邡户籍儿童同时提交跨镇入学申请(家长写出书面申请,由户口所在镇的划片初中审核签署跨镇入学意见)。③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购房定居暂未取得居住证的学生,应提供全家户口簿、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户籍所在学区初中签署的跨镇入学意见。

(二)入学登记办法

1.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本校初中。

2.城区入学按照“多校划片、随机派位”与“对口直升、就近划片”(见附件3)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就读学校。

(1)预登记时间、地点。6月25日,城区小学毕业生以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为依据,持《城区小升初基本信息登记表》及家长与子女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在所就读的小学完成预登记。

(2)验证时间、地点。6月30日,户口属于填报初中“就近划片”区域内的学生持家长与子女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房产证到预登记的初中学校完成验证手续,未按要求办理验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就近划片”资格。

(3)若预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由随机抽签方式决定入读该校的资格(抽签时从学校招生计划总数中减去对口直升人数、就近划片区域内子女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薄的已登记人数)。未抽中的学生安排到其他未额满的城区学校就读。

(4)6月30日,持居住证生和在城区购房定居暂未取得居住证的学生,到市教育局设在方亭慈济初中的报名点登记,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3.元石镇户籍和七一城西学校小学毕业生在七一城西学校就读。

4.回澜镇户籍和城南学校小学毕业生在城南学校就读。

5.城区初中对口直升办法。北师大什邡附中、方亭慈济初中、七一城西学校等3所城区初中面向城区小学实行对口直升。各小学按照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对口直升学生须在6月22日到对应学校完成注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报到注册。各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报教育局审核后发放新生入学通知。8月31日前完成新生注册, 9月10日前完成电子学籍注册。

三、其他入学

(一)保障残疾适龄儿童入学。各学校不得拒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学习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无法接受普通教育学习的残疾适龄儿童可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要协同特殊教育学校做好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

(二)保障随迁子女入学。以下情况未能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其入读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含城郊学校)。

1.已取得居住证,但6月20日前未参与备案的随迁子女。

2.6月20日至开学前取得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3.暂未取得居住证的外来随迁子女【需提供儿童及父母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家长在城区经商(工商执照)或务工证明(劳务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住房证件】。

(三)保障其他政策性入学。我市引进的高层次(管理)人才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现役军人子女、见义勇为人员或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四)其他情况。登记工作结束后,取得城区居住证、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根据学位余缺统筹安排入学。

四、严格入学信息核查。由公安、国土、住建等部门以及方亭、皂角街道办配合,对户口簿、居住证、住房证明等入学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对监护人持虚假材料办理居住证的依法处罚。对不符合政策的,取消城区入学资格。

教育局招生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8202564、8212036、8217228

附件:1. 2018年持什邡城区居住证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备案通知

2.方亭学区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3.方亭学区初中划片招生范围

什邡市教育局

2018年6月6日

附件1:

2018年持什邡城区居住证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备案通知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转发的通知》(川教函〔2018〕157号)和《德阳市教育局关于贯彻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现将2018年持居住证申请就读城区小学一年级的备案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持居住证(居住地址在什邡城区)申请2018年秋期在什邡城区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备案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

二、办理时间

2018年6月11日至20日期间的工作时间。

三、办理地点

什邡市教育局办公楼一楼接待室(联系电话:8212029,地址:什邡市蓥峰北路195号)。

四、备案相关要求

到指定地点办理居住证备案手续时,须向工作人员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交法定监护人签名盖章的复印件。

1.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居住地址在什邡城区)。

2.监护人与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

3.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

五、备案后享受权益

凡在规定时限内按上述要求到市教育局备案的适龄儿童,享受在什邡市城区小学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什邡市教育局 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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