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夏日晨曦
(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檢察院)
來源 | 正義網(微信ID:jcrb_zyw)
3月21日23時
航班乘客小趙撥通了110:
「從深圳飛往鄭州的航班上有炸彈!
航班號是PNXXXX!」
這一聲「飛機上有炸彈」
不僅讓警察蜀黍馬不停蹄奔波了一晚上
還使得航班延誤
而機場也暫時陷入癱瘓
最終,小趙被檢察院起訴了
為啥是報警的人犯罪了呢
這一切究竟是人性的扭曲
還是道德的淪喪
案件詳情到底如何且慢慢往下看
3月21日22時30分,訂好深圳飛往鄭州PNXXXX航班的乘客小趙在和朋友喝酒娛樂後,匆忙趕往深圳寶安國際機場,不料卻已經錯過登機截止時間。
前半夜喝酒娛樂,後半夜樂極生悲。登機心切的小趙情緒激動,強烈要求值機人員為其辦理登機手續。
在其無理要求遭到值機人員的拒絕後,便在機場大鬧,阻止值機人員為其他乘客辦理其他航班的登機手續。在與機場工作人員僵持20餘分鐘後,他憤憤離開。
此時再來一百臺空調都無法冷卻小趙心中的一把火,怒火難消的他瞬間想要對機場採取更為強勁的報復計劃,於是就有了開頭報警的一幕。
這一邊
小趙發洩了心中憤懣之氣
另一邊
可苦了接到警情的各路人馬
公安機關接到航班有炸彈的警情,絲毫不敢懈怠,立即啟動緊急預案,向航空部門通報警情。
已經起飛一段時間的PNXXXX航班接到地面警情通報後,於3月22日0時許折返備降廣州白雲國際機場緊急疏散乘客。
廣州機場公安立即啟動排爆檢查。
消防、醫療、地勤等眾多部門趕往廣州白雲國際機場緊急待命。
經過兩個小時的嚴密排爆檢查,在確定PNXXXX航班無任何異常後,廣州機場組織乘客乘坐航班再次啟航飛往鄭州。
檢察官有一個好消息和一個壞消息
要告訴你們——
好消息是,航班沒有炸彈
壞消息是,航空公司「炸」了……
經航空公司測算
小趙謊報航班炸彈的行為造成
航空公司直接經濟損失高達
人民幣27萬餘元
因涉嫌「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3月22日小趙被公安機關拘留,4月2日深圳市寶安區檢察院予以批准逮捕。
歸案後的小趙雖然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對公共秩序產生的嚴重影響,請求司法機關從輕處罰,但其仍將面臨觸犯刑律帶來的自由刑的嚴厲懲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小趙編造爆炸威脅信息,嚴重擾亂社會公共秩序,應當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近日深圳市寶安區檢察院以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對小趙提起公訴。延誤航班的小趙,為洩一時之憤,終嘗以“炸”試刑的苦果。
檢察官溫馨提示
近年來
危害交通秩序的案件屢見報端
給社會公眾的安全出行產生嚴重影響
涉事人員均受到應有法律的制裁
公共秩序的安全維護
有賴公民自覺有效遵守
突破秩序的疆界
危害他人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必將以身試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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