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0 拖欠債務拒不給付 拘留途中主動償還

5月17日,來安縣人民法院執行局一行奔赴被執行人朱某位於來安縣某農貿市場的攤位前,依法對被執行人進行拘留。

朱某因未償還借款被申請人翟某訴至法院,經審理後法院判決朱某限期還款,但朱某遲遲未履行已生效的判決,申請人申請強制執行。法院立案後,迅速進行執行程序,依法對被執行人名下的財產進行查控,在查無財產可供執行後,決定依法對被執行人進行拘留。

當日,面對“從天而降”的幹警和周邊鄰里異樣的目光,朱某惱羞成怒,十分抗拒,認為法院公開執行讓其失去顏面,絲毫不配合法院的執行工作。在執行現場,法官進行耐心的教育說服工作,並告知朱某抗拒執行的嚴重後果,同時法官請被執行人的鄰居協助對其進行說服教育。在執行法官和現場群眾的幫助下,被執行人感到深深的愧疚並認識的自己抗拒執行的後果,現場同意履行法院的判決,支付全部執行款,現該案已全部執行完畢。

高偉 蔣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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