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6 最高可領20萬元賞金!遂昌法院為抓“老賴”出新招

2018-07-26 19:42 | 遂昌新聞

最高可领20万元赏金!遂昌法院为抓“老赖”出新招

新聞發佈會現場

7月25日,遂昌縣人民法院與中保公司召開新聞發佈會,聯合推出全縣首個執行懸賞保險機制。

依據該機制,為抓捕“老賴”提供線索的“賞金獵人”們,最高可獲得20萬元賞金。

記者從發佈會上了解到,在很多被執行的案件中,“老賴”下落成迷,其是否有可執行的財產,也成為能否得以執行到位的關鍵點。而懸賞執行的實施,就是讓普通市民也有機會成為“賞金獵人”,從而協助法院獲知“老賴”的下落和財產線索。

最高可领20万元赏金!遂昌法院为抓“老赖”出新招

“申請執行人可以自定懸賞金額,所投保費按最高懸賞金額的10%加500元組成,其中對提供財產線索的最高懸賞金額不超過20萬元,對提供‘老賴’下落線索的最高懸賞金額不超過1萬元。”縣人民法院執行二局局長王華根向記者舉例,申請執行人出2500元購買“懸賞保險”,舉報人提供了關於老賴的有效財產線索,並實際執行到位後,保險公司將支付舉報人2萬元懸賞金。

而按照流程,懸賞執行大致分為五步:申請執行人向法院提出懸賞申請;法院審查後,同意申請執行人懸賞申請;申請執行人向保險公司購買執行懸賞保險;法院通過各媒體向社會發布懸賞公告;在一年保險期內,舉報人舉報信息經法院查證屬實並執行到位,舉報人可獲得懸賞公告公佈的獎金,該獎金由保險公司支付。

最高可领20万元赏金!遂昌法院为抓“老赖”出新招

“執行懸賞保險最大的優點就在於能夠通過較小金額保費撬動大金額的賞金,既能減輕申請執行人的成本壓力,又能提升廣大群眾幫助法院查人找物的積極性,實現多方共贏。”縣人民法院副院長張曉法如是說。

但值得注意的是,舉報人提供的線索必須是法院當前未掌握的線索,同時獲取線索的手段必須符合法律規定。

(據遂昌新聞,原標題《最高可領20萬元賞金!為抓“老賴”,遂昌縣法院首推懸賞執行》。編輯 楊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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