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2 龍潭“碩鼠”現形記

湘潭在線8月13日訊(湘潭日報社全媒體記者謝雨芬 通訊員 毛星芝)前不久,湘潭縣花石鎮龍潭村揪出一隻扶貧領域“碩鼠”——湘潭縣財政局原駐村扶貧工作隊員張德立。村民們感嘆,這隻隱藏了兩年多的“碩鼠”終於現形。

時間回到今年年初。1月17日,中紀委12388網絡舉報平臺受理了舉報反映省定貧困村湘潭縣花石鎮原東曉村(2016年與趙家營村合併為龍潭村)涉嫌建設項目圍標串標等問題的線索,省、市、縣三級高度重視,由市、縣監察委成立聯合核查組,對問題線索進行全面核查。

核查村級財務時,有一處細節引起了核查組的注意。在2016年底龍潭村(東曉片)亮化工程項目中,有4盞路燈不知去向,令人疑惑的是,2017年8月的賬目顯示,有人主動把4盞路燈的“窟窿”給補上了,這人就是張德立。

核查組覺得此事蹊蹺,他們立即找到張德立了解情況。

張德立今年55歲,是縣財政局採購股副科級幹部。2015年10月,他被派往原東曉村協助精準扶貧工作。

“多出來的路燈是我買的,安裝在了青山橋老家,這不犯法吧?”面對核查組的詢問,張德立不以為然。

“既然是購買,當時為什麼不及時付款,一定要半年以後才付?”

在核查組的一連串追問下,張德立吞吞吐吐地說出了實情。原來,張德立為了讓其小舅子承包村裡的亮化工程,利用其熟悉政府採購規則的便利,違規操作讓該項目不走花石鎮“三資平臺”,改走政府採購程序,在其小舅子獲利的同時,張德立也從中獲得4盞路燈,並私自安裝在自己老家。2017年7月,花石鎮對村級項目資金進行審計,張德立怕事情敗露,遂安排該村報賬員鄧某墊付路燈款13120元並退還到村上。

接下來的核查中,核查組進一步查出了張德立虛列項目資金佔為己有的違法事實。在2016年原東曉村同心組乾旱塘水毀修復項目中,張德立指使同心組組長劉某掛靠某公司並由該公司找其他公司圍標獲得該項目,工程結算後,張德立虛列工程設計費和管理費17700元,要劉某交給村報賬員鄧某,並告知鄧某其中13120元用於歸還鄧某為張德立墊付的資金,餘下4580元歸張德立所有。

“13120元?路燈項目也有個13120元,兩個數字相同,難道是巧合?”細心的核查組人員發現了這一疑點,再次找到張德立核實。果不其然,張德立補交的13120元路燈款並非自掏腰包,而是來自這筆虛報的17700元!

隨著調查一步步深入,張德立也從當初的不在意漸漸開始坐立不安。在一個個鐵的事實面前,他終於像洩了氣的皮球,主動交代了所有情況:扶貧期間,採取虛報和截留的方式,將59800元危房改造補助款和助學補助款佔為己有;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原東曉村村支兩委贈送的土特產……至此,張德立這隻“潛伏”在龍潭村兩年多的“碩鼠”終於現出“原形”。

為了一點蠅頭小利,張德立嚐到了自己種的“苦果”。3月21日,張德立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湘潭縣監察委員會將該案移送至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縣人民檢察院隨即對張德立進行審查,並於當日決定對犯罪嫌疑人張德立採取逮捕強制措施。該案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施行後,湖南省首例由監察委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的案件。

日前,湘潭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張德立有期徒刑一年,罰金10萬元。與此同時,此案中違反工作紀律的財務人員也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相關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縣財政局組織全縣財政系統工作人員召開以張德立案件為警示的教育大會,以案促改,並健全完善了相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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