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0 信託公司資管新規過渡期指導意見出臺!

中國證券報記者獨家獲悉,信託公司《資管新規》過渡期指導意見已經出臺,目前已經下發至各銀監局。

多位知情人士透露,該《指導意見》總體延續了《資管新規》精神,依然是“嚴”字當頭。但沒有比資管新規更嚴格的規定,總體而言,對機構和市場影響偏正面。

記者獲悉,該《指導意見》在徵求意見時期表示,對事務管理類業務(即通常所說的通道業務)進行了“善意、惡意”的劃分,規定善意的事務管理類業務可以開展,惡意的事務管理類業務不能開展。但記者尚未確認這一規定是否最終體現在指導意見中。

銀保監會信託部原主任鄧智毅此前表示:“當下,投資者需求日益多元化,要求資產跨市場、跨品種配置資產,從而導致資管產品的多樣性。在此背景下,不同機構之間進行一些業務合作,由此產生的通道業務有其合理性。但對於那種加劇資金空轉、無故拉長資金鍊條、為監管套利而進行的嵌套,我們堅決反對。”

值得關注的是,近期部分信託公司收到監管部門適當增加通道業務項目投放的窗口指導。

不過,該指導意見明確,家族信託業務不適用《資管新規》。業內人士指出,家族信託兼有財富管理、傳承、保障等多維度功能,且多為單一項目,不適用資管產品的監管邏輯。

普益標準近日發佈的一份報告顯示,2017年末,有近30家信託公司開展家族信託業務,存量規模合計超500億元,存量產品數近3000單。此前《資管新規》對資管產品多層嵌套等問題作出明確規定,引發一些人士對家族信託如何合規開展的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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