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我以為你是我的山川、是我的河流。但是最後我發現你唯獨不是我可以停泊的港口。
後來的後來我發現我要的可能不是愛情,而是一個不會離開我的人。
對一個人的衝動大概在15天左右,如果過了這個時間段還沒有追到。那份衝動就是減少甚至消失。
對一個人的回憶大概在120天左右,7個月210天零10天過去了我依然對你念念不忘。那麼你確實是我深愛過的人!
無論我們最後生疏到什麼樣子,曾經對你的好都是真的。都說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喜歡就這麼多,被冷漠消磨完了,也就不會再有了。
世界上要是真的有忘情水或者孟婆湯就好了。能幫我忘記你,就當風沒吹過你沒有來過。但是這東西真沒有存在這世上~
可惜的是我最不會的就是一別兩寬,也沒法各自安好,不要互不打擾。
我在想,事情還會變好的就像,一起吃捲餅 ,一起唱K淋大雨的時候。可能,一天兩天,可能,一年兩年。
旁人都說我喜歡的你也是凡人,是我的喜歡才讓你渡上金。遇見你以後再也沒有辦法喜歡上別人了。
其實我覺得我人生最幸運的有兩件事,一件是:很久很久以前我遇見了你。另一件是:世界上還有你這麼好的人。
你說讓我不要打擾你,但是我做不到。又怕真的打擾到你讓你嫌棄我。
講真,我偷看過你的朋友圈,
講真,我在心裡無次表白喜歡你,
講真,失去你的這一段時間我完全放不下你,
講真,後來沒有你的日子我覺得再也過不好了。
我站在你左側卻像隔著銀河,難道我就要抱著這樣的遺憾一直到老麼?
你總是仗著我比較喜歡你,沒想到這變成了唯一讓我變得卑微的原因。
因為害怕失去,我總是一味的遷就討好,用最卑賤的方式挽留你。
電影裡說你我之間本無緣分,全靠我自己死撐。以前覺得這話直戳淚點。
現在卻覺得說白了:喜歡一個人真的就是你自己一個人的事情。
你以為的對他好不是他想要的,就是打擾。你一放手,他就消失。
你要想繼續就得靠自己不要臉的死撐。
李宗盛在歌裡說:在愛情裡念舊不算什麼美德。在一個得不到的人身上堅持就是浪費生命。
時間真的可以治癒一切嗎?希望以後的日子我不再去翻看的你狀態、不再看你跟誰互動評論。
也不會再為了誰吃你的醋,不再抱著手機等著你的消息。
總有一天我會累的吧,也許會在心裡挖一個洞把你放進去。把你永遠留在我心裡!
今日話題留言:你是跟你最喜歡的人在一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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