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9 网友给成都市委书记、市长留言获回复 共计29条

近期,成都市针对网友给市委书记、市长的29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网民留言】

我居住在成都市成华区香木林路。这里有一处香木林公园,我想投诉每晚六七点后,以及周末全天公园就被大妈们占领,各种广场舞音乐大得侵扰居民正常生活和休息,多次向街道办投诉无果,无奈在此留言,望得到有效解决。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成华区城管局、桃蹊路街道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成华区八里小区香木园建造于2000年,面积15.3亩。香木园内经营有茶铺、棋牌和餐饮,每晚19:00-21:00,大约有50-60人聚集在此跳广场舞。您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成华区城管局、桃蹊路街道联合桃蹊路派出所对香木林公园跳广场舞的居民进行劝导,要求其降低音量,缩短娱乐时间,避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桃蹊路派出所在此处放置了“警方温馨提示”,提醒市民控制音量,并对领舞人员进行了法制谈话。通过劝导,目前该处噪音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 下一步,成华区将督促桃蹊路街道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上述回复,成华区城管局、桃蹊路街道工作人员及时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您表示满意。如您对此仍有疑问,欢迎致电成华区城管局(电话:83279322)、桃蹊路街道(电话:83245209)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咨询一下。我现在在成都三圈城有一套房子,现在还有贷款。如果我现在把贷款还完,再在十一区中买第二套房按新规首付几成?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经核实你所反映的问题应向所发生的银行咨询,银行不在成都管辖范围内,请向当地银行主管部门反映,感谢你的留言。

【网民留言】

见下图,新繁镇蟇水村21组(好像是8号,10号旁边)奥弘火锅桌厂内,没有安装环保设备,消防通道严重堵塞,木料堆放混乱,危险应该严重,老板说什么关系好,什么检查都不会停止生产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对于您留言咨询的问题,新都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赓即责成区环保局调查处理,现就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新繁镇蟇水村奥弘火锅桌厂实为成都孝明家具有限公司,位于新都区新繁镇蟇水村21组,负责人:潘孝明,该公司主要从事家具生产销售,于2016年11月编制了环境影响备案报告,取得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川环许A新(临)0411),下料过程中产生粉尘,建有布袋收集设施,喷漆环节产生废气,废气由光氧设施处理后排放,2018年7月成都孝明家具有限公司委托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废气、噪音进行监测,据监测报告ZHJC[环]201806251号结果显示废气、噪音均未超标。 区环保局要求成都孝明家具有限公司加强管理,维护好污染防治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防止影响周边环境。 感谢您的留言。区环保局工作人员于2018年9月28日与您联系,由于您未留下有效联系方式故无法告知您相关情况。在此网示后,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区环保局(028-83968323)联系。

【网民留言】

书记你好,我们是清水路苑小区的业主,今天政府部门来联合执法,取缔非法底商,大快人心,我们非常感谢。但是3-4栋之间的兰州拉面和黄焖鸡、4-5栋之间的成都味道没有依法拆除,我们问来的各部门负责人,也没有合理解释,都相互推诿,请问到底是什么原因不能动这几家餐饮呢?根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成都市相关规定,餐饮店铺必须离住宅距离30米,这几家不能关停的店铺符合要求吗?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青羊区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西货站路312号4栋附103“老成都味道”、西货站路312号3栋附102“黄焖鸡馄饨王”、西货站路312号3栋附102“老成都味道”, 上述三家餐饮店经营场所上方楼层无居住层。 三家餐饮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但无专用烟道。产生的油烟、废气均采用下排入污水管道的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及商住综合楼内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现正在向相关部门核实以下问题: 一、《大气污染防治法》提及的专用烟道,什么样的烟道属于专用烟道范畴? 二、三家店铺位于的清水路苑是否属于商住综合楼? 下一步,苏坡街道执法中队将继续加强对城管西站周边的管理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我要向您投诉一下我们小区的违建问题。我是雍锦园小区业主,小区位于青羊区清源2路126号。从6月份收房以来就发现小区别墅区违规搭建,小区邻居多次向物管投诉,物管反馈违规搭建情况已经上报,城管反馈确定是违章建筑但要向领导反应,但没有任何进一步的管理措施。直到现在违规搭建之风非但没有制止,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混凝土围墙公然修到绿化过道上,侵占公共绿地空间。面对这种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小区业主已经忍无可忍,只要违建不拆除,我们将持续反应直到主管部门重视为止。 恳请领导明查,为什么在确定是违规搭建的情况却没有任何处理,是主管部门不作为还是有利益关系,还百姓一个公道。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青羊区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2018年5月31日和9月13日苏坡街道执法中队局已向违建业主开具了《调查通知书》责令要求于2018年9月14日之前到苏坡街道执法中队接受调查。同时,苏坡街道执法中队要求违建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调查,否则苏坡街道执法中队将按相关的执法程序进行处理。 下一步,苏坡街道执法中队将继续加强该区域的管控,安排队员对该处周边进行不定时不定点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督促违建业主尽快对该处违建进行处理。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我于14年在新都大丰购买了一套绿地城的房子,在16年六月也交房,合同上约定交房满两年内拿证,但是现在已经超过3个月了也没拿,合同上也没说什么违约金,交房时税钱和资料早就交了,绿地把税钱挪作它用这么久了,也该为业主办证了吗。现在的开发商仗着自己大随意欺负业主,很多事想怎么来就怎么来。希望政府部门制定完善的法律制度约束开发商,给于开发商重罚。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对于您留言咨询的问题,新都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赓即责成区国土局调查处理,现就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由绿地集团成都新都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绿地城”位于新都区大丰街道。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 该楼盘可正常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请您联系开发企业将您个人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资料提交到新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 区国土局将积极的督促开发企业履行合同义务,尽快为全体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 感谢您的留言。区国土局工作人员于2018年9月26日与您联系,由于您所留电话无人接听故无法告知您相关情况。在此网示后,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区国土局(028-83974225)联系。

【网民留言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欢迎访问《地方领导留言板》(网址:http://liuyan.people.com.cn/),或使用栏目客户端、小程序,关注微信公众号,提交留言并获得更多相关资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