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们一直在行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们一直在行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们一直在行动!

秋风行动

一提到“黑恶势力”

大家肯定唯恐避之不及

这样的一股势力

不仅危及生命安全、破坏社会稳定

还会给人带来挥之不去的阴霾

面对黑恶,怎能视而不见?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们一直在行动!

一文读懂“扫黑除恶”

1

“扫黑除恶”斗争是哪一级部署的?

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

2

“扫黑除恶”斗争的目标是什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们一直在行动!
  • 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 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

  • 让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

  • 让社会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

  • 让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社会环境明显净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 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3

“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4

“扫黑除恶”斗争主要打击哪几类“黑恶”势力?

重点打击以下“黑恶”势力:

1.在农村地区操纵换届选举、侵蚀基层政权、侵吞集体财产、聚众滋事、欺压残害村民的“黑村官”“黑村恶”和宗族恶势力等黑恶势力;

2.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伙、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横行作恶,破坏一方治安的黑恶势力;

3.在校园、企业周边欺压在校学生、扰乱教学和生产秩序、侵害企业利益、破坏投资环境的黑恶势力;

4.信息公司、调查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物流公司、物业公司等新兴行业以放高利贷、暴力讨债、“摆队形”或其他软暴力手段威胁恐吓他人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黑恶势力;

5.在房地产开发、矿产开采、工程建设等领域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暴力拆迁、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集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装潢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进场费和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

7.在建筑工地、新建居民小区强揽工程、强销建材、强装强卸的黑恶势力;

8.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线路、抢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黑恶势力;

9.在火车站、客运站等场所控制出租车、 “跑线车”,漫天要价、打骂乘客的黑恶势力;

10.在宾馆、洗浴中心、歌厅、舞厅、演艺广场、酒吧等娱乐场所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的黑恶势力。

5

什么样的组织是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6

什么是“恶势力”?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们一直在行动!

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7

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8

如何举报“黑恶”势力?

可以直接到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公安机关举报,也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网络等方式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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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们一直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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