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相聲演員搭檔,逗哏和捧哏之間的收入怎麼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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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表面上說的是收入分配,實質上事關合作。直接決定了能不能合作長久。所以這就看主事的人,是個愛錢的精明人,還是個有遠見的智慧人。



比如,郭德綱和于謙這一對火檔。二人互為難得的搭檔,互相成就對方。合作的效果,遠遠超出了1+1>2。郭德綱原來與多位合作過。無論是張文順,還是李菁,王文林,均無法達到于謙的水平。如果沒有于謙,郭德綱會在幾十年中,需要花一部分精力用在尋找更好的捧哏上。而如果不是遇到郭德綱,于謙恐怕早不說相聲了。更無法到海外去。所以這是互相決定對方的命運,價值無法用金錢衡量。

但是兩人之間,並非沒有一點矛盾。因為涉及到經濟分配。郭德綱爆紅之後,收入劇增。但他在利益的分配中,也許他覺得對於謙的漲了不少。于謙卻覺得還是太少。這跟自己的付出和帶來的收益不相符。這天,郭德綱跟于謙說,又接到業務了,準備演出。于謙推說身體欠佳,推辭不去。


那時,郭德綱的業務,簡直是一場連著一場,苦於分身乏術。關鍵時刻怎能掉鏈子?不僅演出效果要打折,而且,會被人質疑因為錢財發生裂穴,直接影響個人聲譽。郭德綱表現得富有智慧,爽快地大幅度提高了于謙的出場費。至於是55分成,或者是1/3,這點外人說不清。因為郭德綱是老闆,還要養活德雲社。于謙是單純的掙工資。如果說1/3作為發展基金,餘下的每人再分1/3。這也等於,兩人平分。這個比較合理。當然這也是瞎猜。反正是兩人合作至今,無論經歷多大風波,從未分離,堪稱合作的典範。

再舉一個例子,結果就很不理想了。老前輩馬志明和謝天順。要說都是大師級別的。他倆說的《糾紛》,真是太精彩了。他們是體制內的,在單位掙工資。發工資做主的是單位。工資多少,跟個人級別掛鉤。評級別時,馬志明比謝天順的級別高了一級。可能領導認為,逗哏的名氣大,說話的活多吧。謝天順不服,前去理論,協商無果。一氣之下,謝天順離開,後來加入德雲社。而馬志明因為失去了難得的搭檔,從此鼎盛不再。成為相聲界一件憾事。當然這事責任在體制。


所以,相聲界的好搭檔,第一重要的必須是合作,第二才是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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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逗七分捧,就已經言明瞭收入的分配,只不過發展至今,被郭德綱所打破;

“三分逗、七分捧”,這在一些經典相聲作品中是常聽到的對白,這也向大家揭示了捧哏的重要性,雖然逗哏是所有人眼裡的主角,但包袱能不能抖的響,完全看捧哏能不能接住詞、會不會捧,所以在早期,逗哏和捧哏之間是按逗三成、捧七成來分配的;但這一不成文的規矩,早已經被郭德綱打破了,當然,這是後話;

逗哏和捧哏之間,雖然捧哏的“捧”尤為重要,但大家還是習慣性的在意率先出場、率先說詞的逗哏,這也讓逗哏有了更高的名氣和商業價值,就比如已故的侯寶林和馬三立來說,他們二人一生有過的搭檔很多,但大家對他二人的瞭解遠遠超過其搭檔,甚至之前還傳出,二人和搭檔的分配比例是“九一”,因為和他們二人說相聲對捧哏的名氣有幫助,所以也就沒人會在乎“一成太少”了;

不平等的分配被郭德綱打破;

2000年,郭德綱臨時替演,在缺少捧哏的情況下,團里拉來了于謙幫幫捧哏,就這樣,二人開始了第一次非常偶然的合作;下臺後,二人分道揚鑣,在之後的兩年時間,郭德綱分別和張永久、王世勇、楊進明等人合作,但都沒有和于謙合作的那種感覺,於是在2002年,找到了于謙,一拍即合,二人正是搭檔出場,一直至今,已經有17年的時間了;

他們剛認識的時候,身份是不對等的,當時郭德綱只是一個毫無名氣的北漂,雖然創建了“北京相聲大會”,但個人溫飽問題都難以解決;而於謙除了在團裡演出之外,還能接到很多影視劇龍套的工作,收入要比郭德綱高出很多。

但就這樣身份不對等的情況下,後期郭德綱接受採訪時被問到“收入分配”時,郭德綱也直言說二人就是“五五分”;

所以,“三分逗七分捧”這樣的分配比例到郭德綱和于謙這裡也算是得到了終結,而作為德雲社旗下的藝人,或許也會是按照這個比例進行分配吧!


以上均為個人觀點,如有不同意見歡迎評論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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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一度喜歡看相聲,也瞭解過不少,我來說一說吧。一場相聲中捧哏,逗哏,都是缺一不可的,收入怎麼分配,我就拿最近火的德雲男子天團來說吧。一場相聲下來,做為德雲社的弟子,演出的大概20%左右歸德雲社,剩下的錢捧哏,逗哏是平分的,這裡大家可能會有疑問,像岳雲鵬,孫越這樣的組合。大家可能會覺得岳雲鵬名氣比孫越大的多,幾乎所有人都是衝著岳雲鵬去看的,為什麼孫越跟岳雲鵬同等收入呢。其實不難想象。同是說一場相聲,而且,孫越做綠葉來襯托岳雲鵬這個紅花,我孫越花同樣的時間,同樣的精力來捧你岳雲鵬,使得你名氣大這麼多,可以參加各種綜藝,影視節目,各種資源都源源不斷,在一場相聲的演出費上我還要比你少拿。你們樂意嗎。下圖是德雲社年收入表。



孫越作為一個捧哏,而且收入全靠演出,收入排在德雲社第五位,岳雲鵬多出來錢基本都是綜藝,影視,網店的收入。所以,捧哏,逗哏的演出分應該是平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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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別人的答案,大多數都是來自於自己的想想。

郭德綱和于謙兩個人是平分的,這個兩人在公共場合也都表過態,可以說是沒什麼疑問的。

大家普遍覺得郭德綱不能跟于謙平分,是因為覺得郭德綱是班主,一場演出的收入如果跟于謙平分,簡直虧大了。

但其實真實情況郭德綱也說過,郭德綱不是老闆,也只是德雲社的一個員工,一場演出多少錢是固定的。

德雲社的老闆是郭德綱的老婆王慧。雖然老闆掙得錢最終還是在郭德綱的腰包裡,但是一場相聲演出的勞務費,郭德綱跟于謙得平分。

派完勞務費剩下的錢,是德雲社公司的,公司法人是王慧。在賬務上而言,這些錢不歸郭德綱。

我們再來說一下德雲社之外的捧哏與逗哏之間的工資分配。

現在一些小劇場的工資應該也能做到平分了,這要感謝德雲社為行業做的帶頭作用。

在之前,小劇場相聲沒有起來之前,大多數相聲演員是領國家工資的體制內演員,按演員的評級區分工資高低,沒有所謂的捧哏逗哏工資多少的區別。

這就沒什麼好說的了。

再過去的藝人,二八分,三七分,四六分的情況都有。合作之前商量吧,有那個知名的逗哏,隨便給個零頭就能養活捧哏一家。萬人迷李德鍚一個人配三個捧哏的輪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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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很好!我以前也曾經深入的瞭解過,在這裡給你說一下我的瞭解。

逗哏和捧哏是每一對相聲表演不可或缺的角色,理論上兩個人應該是平等的,如果從專業的角度上來說,逗哏和捧哏都是非常重要的,缺一不可的,但是現實生活中,這兩個角色的差別確實十分的巨大。

這種差別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逗哏才是全場的主角,所有的光環都在逗哏身上,其實有一個比喻非常好,就是說紅花和綠葉的關係,逗哏才是紅花,綠葉很少有人去關注,所以從一開始,逗哏和捧哏的關係就已經確定了,誰是主誰是次這個沒有絲毫的疑問,這裡不是說捧哏不好,但是捧哏的地位就是襯托作用,這點沒有什麼說的。

舉個例子,現在說相聲最火的岳雲鵬和孫越,很多人瞭解岳雲鵬,但是有幾個人能知道或者瞭解孫越,所以說觀眾的注意力都在逗哏身上真的沒有錯。

2.由於所有關注都在逗哏身上,所以決定了逗哏有著更多的商業價值和地位,捧哏的商業價值小的太多,差距不是一點半點。

德雲社的郭德綱和于謙,兩人搭檔了十幾年,郭德綱的名氣和財富超過於謙不是一點半點。郭德綱的兒子郭麒麟一出道就是逗哏,可以看出那一個在相聲中地位更高!

所以說不管從專業角度還是從個人的商業價值都是逗哏遠遠超過捧哏,這也就決定了他們搭檔之間不可能均分利益!

別說是利益均分,就是四六分都不能保證,在現在的生活誰是角,關注點在誰身上,誰就有絕對的話語權,他們收入的差距已經非常大了。

你想岳雲鵬說相聲,很少人會關注捧哏是不是孫越,對不對?

具體收入分配,是人家的商業機密,沒有人會透入,但是就從岳雲鵬和孫越來看,他們的收入真的差的不是一點半點。

還有德雲社,同是元老的郭德綱和于謙,郭德綱才是德雲社的掌管人,于謙的權威和財富比郭德綱還是差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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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雲社頭九有人說過,在學習時,相聲演員是捧逗都要學的。出道後是做捧哏還是逗哏取決於個人,師傅以及觀眾認為演員更適合哪個,更出彩,更有發展。因此,每個演員走哪條路都是一步步走出來的。覺得不公平,自己又有能耐,市場認可,搭檔認可,要改分配也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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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聲演藝中,現今最為普遍的莫過於對口相聲,就是由兩名相聲演員組成的“一逗一捧”。通常我們會把他們稱為逗哏和捧哏,而這樣的相聲表演多以“三分逗哏,七分捧哏”來維持它的演藝。



雖然說“三分逗,七分捧”,但凡有看過相聲的朋友應該都知道,逗哏明顯比捧哏難、比捧哏賣力。似乎在對口相聲中,逗哏起著決定性的作用,一個包袱要抖出來,完全取決於逗哏的能耐了。而捧哏更多的還是起協助作用,幫忙接個活、插個話。

既然逗哏和捧哏在演藝中有主次之分,那麼他們的收入是怎麼分配的呢?對於這個問題,似乎從相聲開始發展到現今,都未曾有個明文規定,主要還是以相聲組合間內部自己協商。

不過,捧哏和逗哏收入分配,聽得比較多的還是以“三七分”、“四六分”,或者乾脆就“五五分”。

首先,就來說說目前最為紅火的逗哏捧哏郭德綱和于謙這對組合。他們在2000年開始合作搭檔至今,可以說是最為默契的一對。每當德雲社演出,相信很多朋友最想看到的就是郭德綱的演出了,在名氣與搞笑方面,郭德綱都會比于謙高出許多。



對於他們這對逗哏和捧哏,或許大多數人都會認為在收入分配上,郭德綱肯定是拿的比較多的。但是事實讓你感到意外,他們從起初搭檔到現今,每次商演都是“五五分”的,這裡說的是商演。關於這個問題,郭德綱曾經說過,高峰也曾說過。

于謙與郭德綱搭檔十幾年,從未傳出彼此不合傳聞,或許這也是最為重要的一個因素。確實,郭德綱能有今天的成就,很大一部分功勞得益於于謙這個捧哏。民間曾流傳這麼一句話:“不羨鴛鴦不羨仙,只羨德綱有于謙。”言外之意,也就是論捧哏的重要性。

另外,現今第二紅火的組合,當屬岳雲鵬和孫越了,也是非常明顯逗哏岳雲鵬的名氣選大於孫越,他們演出收入分配雖然沒有明確的公佈,但我想演出分配應該也是五五分的,畢竟岳雲鵬師父都是這麼做的,而且岳雲鵬的走紅,很大一部分也是靠孫越這個知名捧哏。



雖然在年總收入中,孫越的收入選不及岳雲鵬,但這裡的差距主要還是在於岳雲鵬名氣大,出場費高,這裡的專場出場費應該就屬個人拿了,還有岳雲鵬經常參加一些綜藝和電影的演出,這些都是相聲外的收入。

不過,在早年,相聲中捧哏和逗哏是很少有“五五分”的,多數還是以“三七分”、“四六分”為主。因為那時的逗哏在名氣和相聲技巧上原本就非常高了。也就是說,換作哪一個捧哏,都能運用自如,確實那時很多逗哏相聲演員,都不僅僅只有一位捧哏。



就如相聲藝術大師侯寶林來說,與他搭檔的捧哏,收入分配上肯定不可能“五五分”,有“九一分”就非常不錯了,甚至還有可能沒有分配。因為跟這樣級別的相聲大師一起說相聲,對自己的發展還是很有幫助的,也不在乎那些分配了。

再來看看,侯耀文和石富寬這對搭檔,雖然石富寬的名氣也很大,但與侯耀文搭檔演出,收入分配也不一定按照“五五分”啊。



不過,相聲發展至今,很多相聲組合,他們之間就像一個不可分割的群體,有時更像是一個招牌,少了誰似乎都不能把節目繼續下去。好比當年的“奇志大兵”,觀眾喜歡的就是這對搭檔間的默契,一分開似乎名氣就不在。



所以,雖然逗哏和捧哏之間收入分配沒有明文規定,但也慢慢往“五五分”靠攏,因為找一個捧哏確實不容易啊,那默契度可不是與誰都能產生的。而且捧哏在組合裡也起著很大的作用,在達到一定名氣後,如果收入沒有均衡,搭檔間很容易走到緣分的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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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知道“三分逗七分捧”,這裡說的是舞臺表演的重要性,其實相聲藝人分錢的話,也曾經按照這個分法。在過去相聲藝人街頭撂地的時候,其實是按照四六或者五五分賬。因為捧哏藝人雖然賣力少,但逗梗藝人更容易揚名,而且今天你和我搭檔賣藝,明兒個你就可以到別的地方找別人,大夥兒還是認你的本事,所以我必須多分點。

但這只是針對一般的藝人,民國時候也有劇場演出的角兒,比如萬人迷李德鍚先生,他合作過的捧哏張麻子張德全先生,馬德祿馬先生,周德山周先生。這時候就是李德鍚拿的多得多得多,因為他不但活兒多腕兒大,而且他還會單口,這點從古至今都是很重要的,你能使一人活兒的話,捧哏這個搭檔就不能制約你,而且還得仰仗你吃飯,所以你拿多少都有理。


現代相聲就基本上沒有統一的行業標準了,五五分的也有,六四分的也有,七三分的也有。關鍵看你指著誰賣票,觀眾衝誰來那就誰多拿一點。而且從分工來說,逗梗的活兒更多,捧哏基本上就是助攻和補刀,有時候逗梗灑湯漏水的,捧哏幫忙兜著。

以德雲社為例,郭德綱常說舞臺上他只佔百分之二十,剩下百分之八十是于謙的家人。個人覺得他們分賬也可能是這個標準,也就是郭德綱百分之八十以上,于謙拿剩下百分之二十。因為現實情況來說,于謙和郭德綱不可能五五分,一來兩人分工完全不一樣,郭德綱賣的力氣比于謙多得多,有時候于謙被要求唱歌,他會在舞臺上有意無意的說一句:您這老要捧哏的唱歌,什麼時候興這種事情了。

郭德綱拿百分之八十甚至更多,這裡的郭德綱不是指他個人,而是郭德綱代表的整個德雲商業集團,旗下幾家分公司,以及德雲華服、德雲紅酒、餐飲、禮品超市(粉絲送的東西去向)以及商演經紀團隊等,是一個龐大的運作集團,而郭德綱是德雲社的大家長,他拿這麼多其實是合理的。梁宏達也在節目裡說過這一點,德雲社的分賬還是很公平的。

另外德雲社商演雖然賺錢多,但小劇場幾乎都是賠錢賺吆喝的,但這一塊是不能丟的,因為新人要出來,必須在小劇場磨鍊,順便積累觀眾緣,所以德雲社商演很大一部分都要補貼小劇場的演出,還有傳習社等教學開支,這些投入都是短期沒有回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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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聲是一門很特殊的藝術,逗哏和捧哏看上去好像逗哏話更多,包袱兒也都在他那邊,更為吸引人,但如果從下功夫來看,捧哏也需要非常優秀,與逗哏才能默契配合,營造出更好的包袱兒效果。從這個角度說,捧哏的付出也並不比逗哏少多少,因此據我所知,很多當今相聲演員都是逗哏和捧哏平分收入的,但老一輩演員並不是這樣。下面,就我知道的一些實例說一說。

苗阜和王聲就是平均分賬的。十多年前兩人最開始合作開始,就說好演出下來兩人平均分錢,一人一半,包括相聲演出,也包括那時候不得不接的婚禮主持費用。

一般情況下,主辦方都是把錢裝信封裡給苗阜,而下來之後苗阜把信封直接給王聲,讓他把自己那份數出來。因此,確立了這樣的原則,兩人這些年從未在錢的問題上出現過分歧。

不過後來有一次,那段相聲是苗阜主要負責創作的,分錢的時候王聲多給了苗阜1000塊錢算是創作費用。苗阜當時就急了,說當初定的原則不能改,平分就是平分。這才作罷。

再說應寧、王玥波和王大磊。他們三個是很多北京觀眾都熟悉的相聲演員,他們三人從小就開始一起學相聲和搭檔,因此關係非常非常好,互相都沒有相瞞的事情。

在演出方面,三個人互為捧逗,誰有合適的時間誰參加演出。而在分錢方面,絕大部分情況都是平分,只是有時會照顧王大磊一些。總之,這三個人也從沒有為此鬧過矛盾。

不過這也不是所有情況,解放前的老相聲演員們有很多應該不是平均分錢的。那時候一般的規矩是,錢下來分成三大堆,逗哏拿兩份,捧哏拿一份。而侯寶林和搭檔郭啟儒比較特殊。

解放以前他和郭啟儒表演相聲,拿到收入後九一開,侯寶林拿九,郭啟儒拿一。有人為郭啟儒感到不公,但郭啟儒說了一句話,我養家不置氣,置氣不養家,儘管我們一九份兒,但侯寶林名氣最大,人家給1000塊錢我能拿100,我跟有的演員合作,就算我拿六你拿四,人家給咱們100塊錢我才拿60塊錢。

有人說郭德綱和于謙永遠都是對半分錢,這一點我不敢肯定,因為沒有得到權威的資料。不過不管是從情分上還是實際本領上,于謙的捧哏確實是郭德綱表演不可或缺的部分,平分收入也合情合理,有利於兩人長期合作。

相聲搭檔因為利益分配問題裂穴的不少,希望這樣的事情發生得越少越好。



鄭捕頭


俗語說:三分逗七分捧,然而實際上卻不會如此分賬。名利雙收的是逗哏;相聲的角兒都是逗哏演員,捧哏真是如同綠葉一樣。

捧哏雖說是綠葉,但也是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捧哏和逗哏的地位很難平衡,縱然捧哏輩分高也是如此。例如,岳雲鵬和孫越這一組;商演賣票賣的角兒是岳雲鵬,不是孫越。因此,在地位懸殊下,二者收入不會平衡的。

在建國前,捧哏全是靠著逗哏活著;每次演出結束,逗哏給捧哏一些金錢。

如果逗捧間有約定,就按著約定分配;七三有之,六四有之,五五亦有之。郭德綱于謙就是五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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