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6 藍印戶口轉常住戶口無需開具無犯罪證明

天津網網上幫辦 蘇菁 即時播報

近日,市民楊女士向網上幫辦諮詢,現在藍印戶口轉為常住戶口(紅印戶口)是否還需開具無犯罪證明,網上幫辦諮詢後予以答覆。

楊女士家住天津市武清區,兩年前在武清區買了房子,辦理了藍印戶口,這之前戶籍一直在河北省石家莊市。“現在時間到了,我準備轉成紅印戶口,但是前段時間在網上看到藍印轉紅印時需要開具無犯罪證明,但是石家莊公安局說今年政策有變,不針對個人開具無犯罪證明。我想問下天津市藍印轉紅印是否真的需要開具無犯罪證明?”楊女士說。

隨後,記者與天津市公安局戶政大廳取得聯繫,工作人員表示:“現在藍印戶口轉為常住戶口已經不需要開具無犯罪證明了。購房申報藍印戶口轉常住戶口的受理條件是:商品房產權無變化,無抵押、貸款等情況;持藍印戶口人員在津期間無違法犯罪記錄;藍印戶口批准已滿兩年,即可申報轉為天津市常住戶口。

申報人需要提供的材料:1、申請人員居民戶口簿;2、申請人員居民身份證;3、繳納城市建設費繳款書;4、房地產權證;(複印權利人員頁,房屋狀況頁,設定他項權利摘要頁,記事頁及編號頁)5、藍印戶口簿(原件);6、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申報人已經結婚的,需要攜帶結婚證。)”

歡迎市民點擊網上幫辦後臺留言,網址:http://bb.tianjinwe.com/,網上幫辦諮詢投訴熱線(28201031/28201095/28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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