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突发,P2P备案或于下半年开始试点!

来源 | 财新网

刚刚,财新记者获悉,P2P备案工作将于今年下半年启动试点!

上个月末,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集部分地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士,就P2P管理及备案工作征求意见。

据了解,监管拟将网贷机构分为区域性和全国性的经营平台,并提出了数千万元和数亿元起的资本金门槛。

其中,区域性的P2P平台是指限定在单一省级区域的经营机构,要求P2P及其分支机构的经营地、新增撮合业务的出借人、借款人须与注册地保持在同省区域。

区域性的平台由注册地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备案及日常监督。

而全国性的P2P平台,出借人或借款人、经营地与注册地可不在同一省级区域,但备案门槛也更高。

首先需要经地方互金整治办审核,向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共同提出备案意见,再经中央金融监管部门评估后,才可在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处备案登记,并由地方负责日常监管。

此外,监管也在酝酿要求平台需计提不同层级的风险准备金和风险补偿金,并且有意争取在2019年下半年在部分发达地区开展试点备案工作,完成少量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能够按照防范重大风险三年攻坚战的总体实现要求,在2020年完成全国范围内存量网贷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

近期P2P行业先后出现头部平台清盘、暴雷的事件,投资人和平台的信心都遭遇了动摇。

试点备案消息的传来,对于整个行业来说,都是一针强心剂!

未来的具体进展,观察君会持续为大家关注报道,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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