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 能畫出這張圖的,說明你有點懂公司法了

導讀

一圖展現公司高管之間的那些事

能画出这张图的,说明你有点懂公司法了

1、公司制分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種;本文不適用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2、有限責任公司為股東會;股份有限公司為股東大會。

3、董事和監事必須由股東(大)會選出,無其他方式;但不代表董事和監事必須都是股東。如圖中所示,董事除了股東代表,還有職工代表;監事除了股東代表,還有職工代表以及非公司的專業人員(法律、財會等專業領域人員)。

能画出这张图的,说明你有点懂公司法了

4、董事不一定是股東,意味著董事長或執行董事也不一定是股東;同理監事會主席也不一定是股東。

5、董事長可由董事會選出外,也可以由公司章程直接規定或其他方式產生;執行董事可由股東會選舉/委派/聘用,也可以由公司章程直接規定。

6、公司法規定的經理通常是總經理/總裁的角色,是董事會/董事長/執行董事經營決策的具體執行人(不是我們通常在組織架構裡面理解的部門經理角色)。經理由董事會或執行董事聘任或解聘。因此經理也不一定是股東。

7、董事長可以兼經理或執行董事可以兼經理。

8、公司法定代表人只能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經理擔任,所以會出現五種情況:

(1)董事長兼總經理兼法定代表人

(2)執行董事兼總經理兼法定代表人

(3)董事長兼法定代表人

(4)執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

(5)總經理兼法定代表人

9、公司不設董事會的,可以由股東會選舉/委派/聘用1名執行董事;公司不設監事會的,可以由股東會選舉1~2名監事。在股東人數比較少的情況下,公司可以不設董事會只設執行董事,可以不設監事會只設監事。

10、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如總經理等)不得兼任監事。董事與監事保持絕對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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