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男子屢遭家暴 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

日前,溫州蒼南縣法院礬山法庭發出溫州市首例保護男性的人身安全保護令。男子吳某40多歲,老婆林某30歲出頭,兩人結婚多年。根據男方的離婚起訴書上所說,提出離婚是因為“性格不合”。吳某說,老婆林某實在太兇了,他倆因為經常吵架早就分居了,但分居後,林某多次帶親屬來辱罵他,甚至找人圍毆他。吳某被打傷,報警。後來,吳某躲到了父母家。林某居然掄著鐵錘上門,把老人家中的傢俱都砸爛了。在多次遭遇辱罵、威脅,自己及父母的生活備受困擾的情況下,吳某無奈之下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同時申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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