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 太原市反詐騙中心提示:我市已出現“區塊鏈詐騙”

近期太原警方在工作中發現,我市已經出現“區塊鏈詐騙”,已有部分群眾受騙,財產遭受較大損失。

不法分子偽裝成區塊鏈投資專家、託身“數字貨幣”“區塊鏈”“金融創新”項目內部人員,依託互聯網,通過聊天工具、交友平臺和休閒論壇,大肆宣傳虛擬貨幣、虛擬資產等非法金融資產,煽動廣大投資者抓住機遇,參與虛擬貨幣交易。

面對虛擬貨幣炒作的再度升溫,11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了《關於冒用人民銀行名義發行或推廣法定數字貨幣情況的公告》,稱中國人民銀行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DC/EP),也未授權任何資產交易平臺進行交易;目前網傳所謂法定數字貨幣發行,以及個別機構冒用人民銀行名義推出“DC/EP”或“DCEP”在資產交易平臺上進行交易的行為,可能涉及詐騙和傳銷,請廣大公眾提高風險意識,不偏信輕信,防範利益受損。

太原市反詐騙中心提示:我市已出現“區塊鏈詐騙”

中國人民銀行及金融監管機構提醒廣大市民,區塊鏈不等於虛擬貨幣,要對非法虛擬貨幣炒作保持警惕。

區塊鏈是虛擬貨幣的底層技術和基礎架構,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其實是區塊鏈技術的一種表現形式和應用。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由於不是貨幣當局發行的,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因此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ICO這類行為其本質上屬於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行為,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嚴重擾亂經濟金融秩序。

央行提示廣大投資者

第一,我國目前明令禁止任何虛擬貨幣交易。

第二,任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行為均屬非法。

第三

,任何交易平臺都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或“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者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第四,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不得承保與代幣和“虛擬貨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代幣和“虛擬貨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代幣和“虛擬貨幣”納入保險責任範圍。

虛擬貨幣的“四大詐騙套路”

套路一,將“區塊鏈”“去中心化”“開放源代碼”等技術宣稱為自家虛擬幣的技術構造;

套路二,編造故事、設計模式吸引投資者眼球;

套路三,涉眾詐騙特徵明顯,兼具多種違法犯罪特徵;

套路四,交易平臺服務器放置在境外,境內行騙、境外數錢,為提前跑路做好準備。

警方提示

1、對通過QQ、微信、探探等社交軟件主動添加您為好友的陌生人,要保持高度警惕;

2、凡是自稱高收益、穩賺不賠的網絡投資理財、投機倒把行為都是騙局,千萬不要相信;

3、投資請選擇正規渠道,投資前瞭解其資質或實地查看情況。

4、如不慎受騙,請及時撥打110報警。

太原市反詐騙中心1分鐘前

不輕信 不透露 不轉賬

不聽信陌生人電話,

不告陌生人驗證碼,

不透露個人信息,

不向陌生人轉賬,

不輕易掃二維碼,

不點不明鏈接!

防止被騙請牢記!!!

防騙熱線0351—6878110 4110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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