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8 ATM機“自動”吐出6500元!桂林男子喜出望外將其據為己有,結果被判刑6個月


ATM機“自動”吐出6500元!桂林男子喜出望外將其據為己有,結果被判刑6個月

本是到銀行取錢,結果發現機器“自動”吐出6500元,見財起意的潘某將此據為己有。東窗事發後,潘某被警方抓捕歸案,象山檢察院以盜竊罪對潘某提起公訴。日前,象山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

2019年7月的一天,受害人王某來到桂林某儲蓄銀行內的ATM機處,準備通過無卡轉賬方式存儲現金人民幣6500元。在ATM機點鈔完畢後,王某認為自己已經操作成功,但卻遲遲沒有看見存錢憑條,便以為是ATM機出現故障了,遂到旁邊的銀行大廳尋找保安及大廳經理尋求幫助。

就在此時,潘某恰巧為修自行車來到該ATM機取錢,可一直無法插入自己的銀行卡,且系統一直提示提取現金,存取鈔口更是在潘某面前自動打開。潘某見存取鈔口裡有一沓百元鈔票,起了貪念,他警惕地向四周望了望,趁沒人注意的情況下,將該6500元拿走,並去到其它銀行將其存入自己的賬戶。待王某和銀行大堂經理唐某回到該ATM機處理時,存鈔口已然關閉。

大堂經理唐某告知王某,可能是ATM機吞錢,需要次日查詢系統。次日,大堂經理唐某再次進行系統查詢時,並未發現異常,後通過調取現場監控錄像查明瞭事情的原委,后王某選擇了報警。


桂林生活網訊--桂林晚報(記者蔣璇 通訊員廖奇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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