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我愿意认罪认罚,接受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罪名和量刑建议……”12月17日,由宜昌市猇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徐某某等3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开庭,在庭审第三天后,“黑老大”徐某某表示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检方指控:以被告人徐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29起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利益,严重破坏了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该院组建由检察长、副检察长、员额检察官组成公诉团队,撰写审查报告42万余字,形成了2万余字的起诉书,构建了强大的证据链条。
但如何让被告人徐某某认罪认罚,却让检察机关“伤透了脑筋”。
原来,当了这么多年“大哥”,徐某某侥幸地认为“兄弟们”讲江湖义气,不会当庭指证,幻想检察机关掌控不了全部犯罪证据,故而坚持无罪辩解。
在法庭调查和举证质证环节,公诉人通过一连串的发问和强有力的指控,真实还原了被告人的全部犯罪场景,在法律政策的强大震慑下,34名被告人纷纷认罪悔罪。
公诉人当庭发表了义正辞严的公诉意见书,指出黑恶犯罪对社会的危害和司法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击溃了“黑老大”徐某某的最后一道心理防线,最终由拒不认罪、“三不知”演变为主动认罪认罚,在庭审三天后,通过其辩护人找到公诉人,请求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鉴于被告人真诚悔罪,检察机关决定同意其请求,并依法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据介绍,该案系宜昌市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被告人数最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被告人徐某某系宜昌市首例认罪认罚的“黑老大”,是宜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的又一重要战果。
该案将择日宣判。
閱讀更多 平安吉林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