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0 36人遇難!煤礦安全生產警報不斷,安全無小事,責任大於天


36人遇難!煤礦安全生產警報不斷,安全無小事,責任大於天


近一個月以來,山西、山東、四川、貴州接連發生2起重大煤礦生產安全事故和2起重大涉險事故,特別是四川、貴州2起事故發生在國安委安全專項整治期間,影響惡劣、教訓慘痛。

11月18日,山西平遙峰巖煤焦集團二畝溝煤業有限公司違規開採保安煤柱,與採空區導通,引發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5人遇難、9人受傷(其中5人重傷)。

11月19日,山東能源集團梁寶寺煤礦在3306皮帶順槽過斷層高冒區採用高分子材料充填後引發自燃,造成掘進工作面11人被困,經過36個小時全力救援,被困礦工全部安全脫險。

12月14日,四川省川煤集團芙蓉集團公司杉木樹煤礦礦區內已關閉的小煤礦老空水潰入該礦井下引發透水事故,造成5人死亡,13人被困,經過84小時全力救援,被困礦工全部安全脫險。

12月17日,貴州省黔西南州安龍縣廣隆煤礦綜掘工作面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6人死亡。

上述4起事故以及通過近期明查暗訪,暴露出部分煤礦企業存在主體責任不落實等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5個方面:

一是風險管控意識缺乏,技術管理薄弱。對事故風險分析不全面,發現重大隱患和險情後,不及時撤出人員,冒險平行作業。杉木樹煤礦沒有全面認真研判礦井周邊已關閉煤礦對安全生產的影響,致使已關閉的小煤礦老空水大量湧入該礦井下,造成人員傷亡和被困,工作面上隅角瓦斯達到5%,只簡單用風筒布分隔,反映出該礦毫無風險意識。梁寶寺煤礦對高冒區使用的高分子材料充填發熱蓄熱可能引起燃燒的風險認識不足,在已知巷道高冒區發生險情的情況下,仍然組織掘進工作面平行作業,造成11人被困,險些釀成重大事故。

二是“一通三防”管理問題突出。瓦斯防治措施不落實,安全監控系統不完善,形同虛設,“兩個四位一體”防突措施不落實,瓦斯抽採不達標,瓦斯等級鑑定不規範,該“戴帽”不“戴帽”。二畝溝煤礦通風管理混亂,炮採工作面採用局扇通風,沒有形成正規通風系統,違規與機採工作面串聯通風,且沒有裝備安全監控系統。

貴州省廣隆煤礦鑑定為低瓦斯礦井,發生了煤與瓦斯突出事故;該省萬峰礦業公司織金縣三甲煤礦,鑑定為非突出礦井,也發生了煤與瓦斯突出事故(11月25日),造成7人死亡。

三是違法違規問題仍然嚴重。有的煤礦知法犯法,擅自開採保安煤柱。二畝溝煤礦礦長、總工均為正規煤炭院校畢業,曾長期在煤炭設計院工作,卻違規佈置開採保安煤柱,將井下采掘工作面違規承包給不具備資質和能力的承包隊。不按規範進行設計開採,工作面沒有按正規形式設計通風系統,違反規定串聯通風。事故發生後,煤礦企業和承包業主無視國家法律、無視礦工生命,瞞報遲報事故,梁寶寺煤礦和廣隆煤礦發生事故後,均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報。

四是超強度開採屢屢發生。一些煤礦片面追求經濟利益,為了趕進度、搶產量,超能力、超強度冒險生產,井下違規佈置多頭面作業。二畝溝煤礦事故前佈置了9101綜採、9102普採、4101綜採3個機採工作面和1個炮採工作面,3個掘進工作面作業。

五是淘汰退出態度不堅決。一些地方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生產能力落後的小煤礦態度曖昧,踩著政策底線搞低水平技改擴能重複建設,實際上就是為了避免被淘汰關閉。貴州省今年的2起較大事故、1起重大事故都發生在以技改之名保留、但並未進行實質性改造和提升的礦井。

安全無小事,責任大於天,向安全要產量,向安全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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