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6 最高法院判例教你如何認定是否屬於勞務分包

原創:喬士倩 北京市中銀(濟南)律師事務所

最高法院判例教你如何認定是否屬於勞務分包

勞務分包,是在施工總承包企業或者專業承包企業將其承包的工程任務中的勞務作業發包給具有一定的資質的企業來完成,是勞務作業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通過勞務合同約定勞務作業的活動。《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中對勞務作業有明確的規定。

通常來說,勞務分包具有明顯區別於轉包和分包的特點,就是勞務分包的標的是建築工程中的勞務部分。根據《建築業勞務分包企業資質標準》規定,勞務作業分包有木工、砌築、抹灰、石製作、油漆、鋼筋、混凝土、腳手架、模板、焊接、水暖電、鈑金、架線作業十三種,並且不區分類別和登記,喬士倩壹捌叄零伍叄壹叄叄柒叄只要具有資質,即可承擔各類施工勞務作業。

其次,勞務作業分包屬於合法行為,國家對此並不禁止,這也是有別於轉包和分包的特徵。轉包,是違反國家強制性規定而無效的行為,分包單位也不能將專業工程本身進行轉包和分包。

【最高人民法院判例】

黃某某、林某某與江西通威公司、泉三高速公路公司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案

【簡要案情】

一、泉三高速公路公司接受江西通威公司投標,並與之簽訂了《施工合同書》《公路工程施工補充合同書》,約定由江西通威公司承保高速公路建設工程。

二、江西通威公司項目經理部作為甲方與黃某某簽訂《公路建設工程施工勞務承包合同》,約定工程名稱:路基土石方、涵洞、防護排水工程;

三、江西通威公司項目經理部作為甲方與林某某簽訂《公路建設工程施工勞務承包合同》,約定工程名稱:土建工程;

四、後,雙方發生糾紛,並對雙方之間合同的性質和效力發生爭議。

【爭議焦點】

雙方簽訂了合同的性質屬於勞務分包合同還是工程分包合同

【裁判結果】

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徵就是承包人將其部分工程交給第三人完成。勞務分包合同內容是勞務作業,獲取人工費用和勞務施工的管理費用。

本案中上述兩份合同,約定的主要內容是將上述工程交給黃某某林某某施工,符合工程分包合同的特徵。

【規範指引】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若干疑難問題的解答》7.如何認定勞務分包

勞務分包是指建設工程的總承包人或者專業承包人將其工程中的勞務作業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勞務作業承包人完成的行為。

審判實踐中,可以結合下列情形綜合認定是否屬於勞務分包:

(一)勞務作業承包人具有勞務分包企業資質;

(二)分包內容是勞務作業而不是工程本身;

(三)勞務作業承包人一般僅提供勞務作業,施工技術、工程主要材料、大型機械、設備等均由總承包人或者專業承包人負責;

(四)勞務費用一般是通過工日的單價和工日的總數量進行費用結算,不發生主要材料、大型機械、設備等費用的計算,不收取管理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