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0 產品不備案、挪用基金,兩私募這樣幹肯定遭起

產品不備案、挪用基金,兩私募這樣幹肯定遭起

12月30日,深圳證監局官網發佈了兩則行政處罰決定書,深圳前海匯能金融控股集團旗下24只私募基金產品未在基金業協會備案,另外還向投資者承諾收益,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甚至挪用基金資產。

产品不备案、挪用基金,两私募这样干肯定遭起

此外,恆富匯通投資也因為上述同樣的問題收到罰單,旗下8只私募產品未備案,此外還存在部分產品承諾收益,挪用基金財產等問題。

产品不备案、挪用基金,两私募这样干肯定遭起

兩私募旗下合計32只產品未備案

12月30日,據深圳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2019〕8號》顯示,深圳前海匯能金融控股集團(以下簡稱前海匯能)涉嫌違法違規一案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現已調查、審理終結。據查,首先是前海匯能發行深圳前海匯能天源貳號信息諮詢企業(有限合夥)等24只私募基金產品未在基金業協會辦理備案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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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前海匯能還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前海匯能擔任基金管理人的有限合夥型私募基金深圳前海匯能叄號新三板投資企業、深圳前海匯能達榮壹號信息諮詢企業存在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行為,分別向投資者楊某募集資金50萬元,向投資者熊某募集資金50萬元。

無獨有偶,深圳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2019〕9號》還顯示,深圳市恆富匯通投資(以下簡稱恆富匯通)也因為旗下產品未備案等原因遭到了處罰。經查,恆富匯通發行深圳恆富盈叄號投資企業(有限合夥)等8只私募基金產品未在基金業協會辦理備案手續。其次是恆富匯通在發行深圳恆富盈叄號投資企業(有限合夥)等7只私募基金產品的過程中未對投資者進行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評估,未對存續的28只私募基金產品進行風險評級。第三是變相向投資者承諾本金不受損失和最低收益,恆富匯通在發行深圳市恆富添翼捌號投資企業(有限合夥)等8只私募基金產品過程中,通過股東深圳恆富金融集團有限公司與投資者簽訂《回購協議》,約定如果合夥企業未能向投資者分配出資及全部收益金額,則由恆富集團受讓投資份額,受讓價格為投資者出資金額與產品預期收益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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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有私募人士指出,在今年的專項檢查中,仍有私募存在著募新還舊、期限錯配等問題。但是在過往的檢查中,挪用基金財產的案例不多,而近期監管層發佈了新版的備案須知,對當前部分私募基金偏離“投資”本質的私募業務情形進行了重新界定和規範,有助於引導機構迴歸私募基金的本質。而經過近幾年的引導和發展,私募行業總體規範運作水平有所提升。

前海匯能挪用基金財產逾3億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上述兩隻私募基金除了產品未備案之外,還存在著嚴重的挪用基金財產現象。其中在前海匯能案件中,匯能深業泰然觀瀾玫瑰苑物業併購私募投資基金和匯能深業泰然觀瀾玫瑰苑物業併購私募投資基金二期是前海匯能擔任基金管理人的契約型私募基金,分別募集資金1.501億元和2.302億元,合計3.803億元,後前海匯能將上述基金財產全部轉移至關聯公司深圳前海匯能天寶投資管理企業(有限合夥)銀行賬戶。

康媛媛系前海匯能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總經理。王譜系前海匯能合規風控負責人。而在《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送達後,康媛媛、王譜提出書面申辯。康媛媛在申辯意見中稱,其並非前海匯能董事長和法定代表人,也未實際參與前海匯能的經營管理,其持有的前海匯能部分股權實際為徐山所有,因此不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王譜在申辯意見中稱,其並非前海匯能合規風控負責人,不掌握公司資金及投資情況,並於2018年年初向公司提出辭職,不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對其申辯意見,證監局依法不予採納。並對此決定:對深圳前海匯能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給予警告,處以3萬元罰款。對徐山、康媛媛、王譜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萬元罰款。

另外據處罰書顯示,恆富匯通將私募基金產品深圳恆富智選貳號投資企業(有限合夥)、深圳恆富盈叄號投資企業(有限合夥)共計2250萬元投資款轉至向某、戴某個人銀行賬戶。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轉移款項均未歸還。王富貴、王天貴、劉莎系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深圳證監局對恆富匯通給予警告,並處以3萬元罰款。對王富貴、王天貴、劉莎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萬元罰款。

投資有風險,獨立判斷很重要

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買賣依據,入市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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