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 拘了!赤峰市林西一網民散佈疫情謠言被依法查處

林西縣公安局網安大隊民警工作中發現:2020年1月28日,林西鎮某小區網民張某某在其小區的微信群內發佈一幅人員名單的圖片,並稱這些人曾和林西發現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一起在某飯店吃飯。經公安機關核實,圖片為參與疫情防治的某單位人員名單,且這些人員並未和患者一起在某飯店吃飯。

鑑於該網民未經核實便在微信群轉發有關疫情虛假信息,給參與疫情防治的相關單位、有關企業及全縣社會穩定帶來了一定的負面影響,林西縣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對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拘了!赤峰市林西一網民散佈疫情謠言被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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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了!赤峰市林西一網民散佈疫情謠言被依法查處

為您普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拘了!赤峰市林西一網民散佈疫情謠言被依法查處

林西公安提醒

廣大網民瞭解疫情動態和防治措施時要關注官方發佈信息,不傳謠、不信謠、不造謠,共同營造文明安全的網絡空間。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對於編造、傳播、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查處同時希望大家加強自身防護,積極配合縣委、縣政府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團結一心,共同抗擊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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