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3 買房的遭遇(民間故事)

我和老伴退休後,從小城鎮來到了兒子工作的成都市,和兒子兒媳住在一起。時間長了,感到兒子的住房扁窄,人多比較擁擠,同時我們老年人和年輕人,生活習慣不一樣,住在一起也不適應。我便決定,把老家的住房賣了,在兒子家的附近買房另住,也正合兒子兒媳的心意,說我們想得好,他們尊重我們的決定。

於是,我烽烽火火地趕回老家賣房,聯繫了好幾家中介掛出我的賣房信息。因為急著想賣,標價也不高,前後一個星期,就把一套三的住房以總價12萬賣了出去。當時房款只付了一半,其餘一半還要再等兩個月付清。

隨後,我回到成都來,就開始踏上買房之路。在一個多月時間裡,我乘坐公交車,跑遍了成都的東南西北,看一些樓盤的地理位置和建築質量,瞭解樓盤售價。其中,我看上了幾個地理位置好、樓盤質量好的新樓盤,一看到標出的售價,差不多比我老家賣房的價格高了一倍,我就不敢想了。我賣房的錢,別說買一套房,一間也買不起。

我有些垂頭喪氣,該怎麼辦呢?兒子買的房子,每個月還在交按揭費,他也拿不出錢,我和老伴都是超過六十歲的老人,不能按揭貸款,向親友借更不現實,唯一的辦法,就只有轉向買價格低下的二手房。

我先後走了好多家房屋中介公司,看張貼出來的售房信息,東看西瞧,有時眼睛都看花了,腦殼都看痛了。看到自己比較中意的,就找中介的工作人員具體介紹,聯繫房主去實地考察。好不容易在家樂中介找到一套合意的房源,地址在和睦小區,是一套一室一廳的毛坯房,56平米。中介工作人員說我運氣好,這套房位置好,價格也不高,已有幾個客戶來看了都滿意,表示馬上籌錢來買,只等來籤合同了。接著說,“我看你是老年人,說話很中肯,你要我就把那幾家買主推了。”我當時覺得這房的總價能夠承受,房屋套型也還可以,就決定購買,與中介定下了簽約時間。

簽約那天,房主和我如約到了中介公司,主持簽約的是公司的宋經理。我在房主的產權證上,看到房屋面積,並不是當時介紹的56平米,而是48平米,經理說房屋有8平米架空層是贈送的,加起來就有56平米。我覺得中介事先沒說實話,就不想簽約了。但房主說,他是從外地專程趕回來簽約的,為了把這事儘快落實,他願意把房價降低一點,每平米少50元,我認為這房主爽快,是誠心賣房,不買也不好意思,當時就答應簽約了。

接著,宋經理拿出了鉛印的格式買賣合同,在填寫付款過戶的時間時,我想到自己賣的房還沒有完全到賬,就把付款和過戶時間延長一個月。我問宋經理,如果到時我的錢還沒有到賬,會不會要違約金?他立即叫房主表態,房主說超過幾天問題不大,不會讓我付違約金。但合同後面的違約條款並沒有刪除,我提出異議,經理拉著房主拍著胸膛說,“他同我是多年的老朋友,保證不會讓你多付款。”房主接著說,他絕對說話算話。於是,我也沒多說,就在合同上籤了字,白紙黑字就是板凳上打釘子——定了。

合同簽了後,我給房主交了兩萬元定金,宋經理要我先交一半中介費1500元,我說房屋買賣還未具體實施,沒有過戶,是不是等辦了過戶手續,我拿到產權證後,一次性交好不好。最後在他軟磨硬泡下,我先交了1000元中介費。

一個月的付款過戶期限到了,奇怪的是約定過戶這天,我沒有接到中介的電話。下午我和老伴一起到房產中介公司,宋經理不在,另一位工作人員小張接待我們,向我們賠禮道歉,說是他們的工作失誤,又說房主出差了沒有時間來辦房產證。我覺得這其中肯定另有原因,這樣的說法是有問題的,叫他告訴我們真實原因是什麼?

正說之時,宋經理出現了,他不說是自己工作失誤,反到指責我:“你不提前把買房款拿來,叫戶主怎麼來跟你過戶?”還有意羞辱我,說我是倚老賣老,是瞎扯皮!看到宋經理發脾氣耍無賴,我氣得血壓直往上衝,掏出手機要叫消費者協會來解決。小張見狀,趕緊把我拉到外邊,叫我不要打電話,他說與宋經理商量,保證解決好。我說“你們宋經理不講理講法,我不想在你們這裡買房了,把定金和中介費退給我!”小張回答說,“大爺習習氣,好好想一想,真要退,我們會退給你的。”

以後的幾天,我們到中介公司,很肯定地說不買了,叫他們退錢,卻遭到宋經理和小張的推諉,反說我違約,要我付違約金。在無奈之下,我給房產局打了電話,請求前來公正解決。

大約等了近兩個小時,房產局的一個科長和兩個辦事員,在我的企盼中來了,我向他們說明了緣由後,科長表示,因為雙方已簽定合同,按照合同規定,如果提出解約,就要付好幾萬的違約金。鑑於我年事已高,他們提出象徵性給點違約金,付合同中違約金的百分之二十,中介費也按比例付,一共付了8000元,我三個多月的退休金就打了水漂。

住房沒有買成,又白花了錢,老伴數落我不能幹,白當了幾十年的幹部,被中介和房主耍了,把我們從牙縫裡省出的錢騙了去,我也無話可說。但房還得買,關鍵是如何吸取教訓,以後再不要上這樣的當。

“你這個直心直腸子的人,再去買你還會再上當。”老伴說:“你在屋裡好好待著,我出去買。”她這一說,我求之不得,謝天謝地,我正想在屋裡好好休息。

接著,老伴就在兒子住房附近的幾條街道的一些房屋中介店,去尋找我們希望要買的房子。大概又過了兩個月,她好不容易在一個夫妻開的房屋中介店,找到了一套我們買得起的房子。中介店的男人叫胡明德,他明確告訴我們,這房是拆遷回居的新房,戶型一套二,面積60平米,總價12萬,過兩年才能拿到產權證過戶,現在簽了買賣合同,只交10萬元,剩餘的2萬元,在辦房產證過戶時交清。他帶我們去實地看了房,雖然環境一般,但戶型還可以,採光也不錯,買了就可以馬上入住。

更重要的是,我們現有的錢剛好能買得起,老伴和我都同意購買。怕夜長夢多,就叫胡明德儘快通知房主來籤買賣合同。房主叫付方發,五十上下,從表面上看不像扯皮人,我便和他簽了合同,併到銀行把10萬元轉給了他,他把購房合同及房屋鑰匙交給了我。

我和老伴終於有了房子,購買了簡單的傢俱和廚房器具,就和老伴搬了進去,離開了兒子兒媳的家,我和老伴有了自己的家,心裡踏實了。更高興的是這房子買了以後,房價就不斷往上漲,我們慶幸買房抓得緊,不然就肯定買不成房子了。

時間過得很快,轉眼就到了兩年,是房屋產權過戶的時候了。我們叫中介打電話與付方發聯繫,約定到房產局辦理產權過戶的時間。又使我萬沒想到的事發生了,中介說,姓付的還有事要商量。我問什麼事?他說,賣房的付方發說,賣這房的價格太低了,要過戶,必須要補錢,否則就不辦,就退錢退房!我一聽就火了:“你問他講不講理,講不講法,那個合同是擦屁股的嗎!他要這樣,我們就在法庭上見!”

“大爺,你這樣發火也不能解決問題!”中介胡明德說:“關鍵還是要坐下來一起好好商談。”我問怎麼談?他說,什麼事都是談出來的,只要你們雙方都為對方著想,問題就肯定能得到解決。這裡我要請你想一想,如果上法庭打官司,要花多少精力,多少錢?如果就這麼拖下去,你們雙方思想上時刻都會不安,可能晚上覺也睡不好,那又何苦呢。所以我建議你們心平氣和地坐下來好好談一談,爭取儘快地解決為好!

我冷靜下來想,現在這種情況,也只能照中介說的來談了。就叫他約定第二天十點,準時來中介店商談。付方發和我都如約到了中介店。胡明德先對付方發說:“你同大爺籤的售房合同,是受法律保護的,現在你反悔,就是違約,按規定你要雙倍賠賞。你想一想,你毀約後再賣出去,能多得多少錢?所以我勸你想也別從這方面想。”

反過來他又對我說:“大爺,我知道你買房花費了很多精力,好不容易買下了這套房,又已住了兩年,各方面都習慣了。現在要同他打官司上法庭,不知要費多少精力,你年紀大了,也折騰不起,我勸你適當給他考慮加點錢,儘快把房產證過戶好不好?

經中介胡明德對我們雙方的勸說,最後都想通了,我們通過協商,達成了共識。我給他加一萬元錢,算是對他的心靈安慰費用,他也樂意接受,這樣我也省得費精神去打官司。第二天我給他多付了一萬元,到房管局去辦好了過戶手續。我長長地舒了一口氣,算是真正地擁有了這套房屋。

從開始買房,到拿到產權證,競長達兩年多的時間。我深深感到如今無論辦什麼事,都不像我在上世紀七十年代以前那麼簡單,那麼講誠信,那麼說一不二。現在說話做事都要多個心眼,不然,就要吃虧上當。就拿這買房來說,我的教訓有五:一不要被房主和中介的好話和花言巧語所迷惑;二不要心軟把對自己不利的條款寫進合同;三不要事先就交中介費和定金;四不要把口頭承諾打包票,信以為真,必須要進行錄音取證;五對合同條款,要認真分析研究,對不利的條款要刪除或加補充說明。我希望我的這些教訓能對買房者,特別是老年人買房能有一定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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