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5 交通运输部:地铁乘客违法违规将纳入信用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将于7月1日施行。《规定》明确将建立城市轨道交通重点岗位从业人员不良记录和乘客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库,并按规定将有关信用信息及时纳入交通运输和相关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为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规定》明确禁止了9类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包括拦截列车、禁止强行上下车、擅自进入隧道、轨道或者其他禁入区域、攀爬或者跨越围栏、护栏、护网、站台门、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和开关装置,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5米范围内停放车辆、乱设摊点妨碍乘客通行和救援疏散、在通风口、车站出入口50米范围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和腐蚀性等物品、在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冷却塔周边躺卧、留宿、堆放和晾晒物品以及在地面或者高架线路两侧各1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和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

交通运输部:地铁乘客违法违规将纳入信用管理

针对乘客在轨道交通内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将建立城市轨道交通重点岗位从业人员不良记录和乘客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库,并按照规定将有关信用信息及时纳入交通运输和相关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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