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4 稀罕,國家能源局批覆貴州一煤礦項目

貴州省發展改革委:

報來《關於申請核准貴州盤江礦區響水礦井二期(馬依西一井)項目的請示》(黔發改能源〔2018〕287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項目核准事項批覆如下。

一、為推進雲貴大型煤炭基地建設,保障能源穩定供應,優化煤炭產業結構,同意實施煤炭產能置換,建設盤江礦區南區馬依西一井項目。

項目單位為貴州盤江馬依煤業有限公司。

二、項目建設地點位於貴州省盤州市境內。

三、馬依西一井建設規模240萬噸/年,利用馬依群礦選煤廠洗選煤炭。工業場地位於井田西北部大山鎮田家寨附近。礦井採用斜井開拓方式,分區式通風系統,投產時佈置2個綜採工作面。井下煤炭運輸採用帶式輸送機,輔助運輸採用蓄電池電機車牽引礦車。雙迴路電源分別引自練池塘220千伏變電站和香田220千伏變電站。

四、項目總投資32.47億元(不含礦業權費用),其中,資本金9.75億元,佔總投資的30%,由項目單位以企業自有資金出資;資本金以外的22.72億元,申請銀行貸款解決。

五、項目單位要從嚴控制建設用地規模,做到節約集約用地,不得超標準用地;要採取節能措施,選用節能設備,強化節能管理,各項能耗指標必須達到規定標準。

六、項目建設要認真落實環境保護措施,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三同時”制度;要進一步優化設計,提高煤炭資源回收率,加強煤層氣、礦井水、煤矸石等資源綜合利用。

七、項目單位要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程規範,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實礦井水害、火災、地壓、瓦斯、煤塵等災害防治措施,保證煤礦建設和生產期間安全生產。

八、項目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招標投標的規定,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採購要全部進行招標,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招標組織形式為委託招標。

九、項目單位要做好項目建設生產過程中徵地、搬遷、生態保護等工作,妥善處理好項目建設與外部環境的關係,有效預防和化解可能產生的社會風險。

十、核准項目的相關支持文件分別是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選字第520000201000049號)、國土資源部《關於貴州盤縣礦區馬依西一井項目建設用地預審意見的覆函》(國土資預審字〔2018〕21號)等。

十一、如需對項目核准文件所規定的建設規模、重大技術方案等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局報告,並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十二、煤礦按240萬噸/年進行生產能力登記公告,不得超能力生產。移交生產後5年內不得申請改擴建,也不得通過生產能力核定擴大生產規模。

十三、請貴州省有關部門督促項目單位嚴格落實已經確認的產能置換方案,按時完成有關煤礦關閉退出工作,並依法依規妥善安置職工。

十四、本項目屬未經核准擅自開工建設的違規煤礦,項目單位要深刻吸取教訓,嚴格執行煤礦項目基本建設程序,杜絕此類行為再次發生,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規定進行處罰和問責。

十五、請項目單位根據本核准文件,辦理資源開採、安全生產等相關手續。

請據此開展下一步工作。

國家能源局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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