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7 基督教刊|為何聖經符類福音的內容有歧義之處?

三卷符類福音的作者中,只有馬太福音的作者是使徒,馬太是耶穌十二使徒的其中一員。至於馬可,照教會傳統看來,他是彼得的助手。但在耶穌傳道的後期,馬可或許已和十二使徒在一起,因為馬可福音內有一段特別的記述(只見於馬可),提及有一個年青人赤著身子逃離客西馬尼園,雖然沒有指名道姓,但這年青人極可能是馬可。至於路加,當保羅首次往馬其頓傳福音時,路加已和他在一起(徒十六10)。後來,路加致力於考究耶穌的生平;這時候,路加便與耶路撒冷的使徒及耶穌的母親熟稔。參看歌羅西書四11、14,明顯看出路加並非猶太人(在這方面,路加不同於其他新約作者)。路加顯然受過良好的希臘教育,不過,他的著作通常有簡單的希伯來文風格(可將路加一1-4與這章的其餘經文比較)。約翰當然是十二使徒之一,而且是與耶穌最親密的其中一個;他寫約翰福音時,三卷符類福音已刊行於世。約翰福音多記載個人的講論,對象是那些在信心及悟性上都較成熟的信徒。

若將三卷符類福音加以比較,便發覺每卷書各有特色及著重點;從三位作者選取材料的相異,就可以看出。甚至在資料編排方面,三卷福音書都顯出各有特色,與作者所持有的觀點配合。三卷福音書中,有五十三個單元是共有的。只見於馬太的單元,有四十二個;馬可獨有的只是七個,路加則是五十九個(而約翰則獨有九十一個單元);上述統計,乃根據魏斯科(Westcott)的分析。馬可福音的一半篇幅,在馬太福音中都會見到,但路加則只有四分之一篇幅見於馬太福音。這三位作者寫下他們的福音書來記載耶穌的生平時,各有其著重點及所關注的地方。當我們考察三者的異同時,應該留意上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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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特別強調基督就是舊約預言及應許要來的彌賽亞及君王,他似乎是以選民的觀點來記述,因他引述了大量舊約經文,但其中大部份並非引自七十士譯本(其他傳福音者都常引用這譯本),卻近似馬所拉抄本(即留存至今的希伯來經文)。從這情況看來,馬太的聽眾無需依賴舊約的希臘文譯本,並從而肯定馬太福音最初是以「希伯來文」寫成(這意見不只是帕皮亞所持有[Papias,AD130],見於其著述“ExpostionoftheOracle",為優西比烏所引述,另外愛任紐、俄利根及耶柔米均持此意見)。帕皮亞所言的「希伯來文」,可能是指猶太人日常對話所用的亞蘭文。顯然,馬太福音後來才翻譯為希臘文,並以此形式留存下來。若與其他作者相比,馬太較常引述摩西的律法;另一方面,他應用敬虔的猶太人所常說的「天國」來代替耶穌講論中的「神國」(拉比用以記錄猶太傳統的米示拿,亦常以慣用語「天」來代替對神的稱謂:但亞蘭文他爾根就少有這用語,而用「天國」,與馬可、路加及約翰福音相類似。馬太福音中,「天國」此詞出現三十二次,但「神國」就只有四次[十二28,十九24,二十一31、43]。耶穌講論時,可能用相同的字眼,但馬太記下來時卻用了「天國」,為要更迎合他的聽眾——巴勒斯坦的猶太人的思想)。

馬太是針對巴勒斯坦的猶太人在生活及宗教上的習慣,而寫成他的福音書。耶穌教訓當時的猶太人,因為文士將神的真正用意歪曲了,對律法的解釋不妥善;因此,馬太福音特別著重這方面的需要。馬太十分留心耶穌的講論,並似乎有意將他的講論組合起來,把主題連貫成幾個大組合;馬太福音內有四個很好的例子。特別重要的是(1)登山寶訓。(這項講論可能是在一次過說出來的,但從路加六17-49平原的講論看來,登山寶訓的某部分內容在別處重複。)(2)天國的比喻。這些比喻在馬太十三1-52集合在一起,在馬可及路加是分散的。(3)馬太二十四章,在橄欖山上的講論。基本上,這段講論與馬可十三章及路加二十一章無大分別,但因為這講論與第二十五章連在一起(後者包括十童女、按才幹受責任及審判之日的比喻),故此,二十四、二十五章均反映出相同主題的組合。(4)馬太二十三章詳論法利賽人的偽善及警誡效法法利賽人,但不見於其他福音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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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尚有一點值得我們留意。「藉著基督的救贖,基本上是為猶太人而設J這主題,亦呈現出緊張的狀態。(照馬太二十八16-19所記的「大使命」,基督救贖乃為成就舊約的應許,並將救贖的範圍,擴大至包括外邦人在內。)耶穌一方面強調他首要的使命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太十五24),基於這原因,耶穌避免踏足於巴勒斯坦周圍的外邦人的境界(十5)。(唯一提及耶穌稍留在推羅境界內的,只有馬可第七章。)耶穌甚至鼓勵門徒,遵守文士及法利賽人所講解的摩西律法。但在另一方面,記錄基督嬰孩時期的事蹟時,四福音中就只有馬太提及外邦博士來朝之事(二1-12),似乎以此強調基督的權能將達於萬邦。記載兇惡園戶的比喻時,馬太詳述耶穌對於不信的同胞的控訴:「所以我告訴你們,神的國必從你們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太二十一43)馬可及路加都有記載這個比喻,但提及耶穌的結論時,只是簡單記載耶穌說將葡萄園「轉給別人」。

至於馬可福音,並不太注重描寫耶穌為那要來的先知——彌賽亞,卻將耶穌描寫為得勝者,勝過撒但、罪惡、疾病以及死亡。耶穌以行動來取勝,成為受苦的僕人(賽五十三)。馬可不著意於耶穌在哲學及神學上的教訓,而專注於表達耶穌是四處奔波的,並強調他救贖的行動。根據馬可福音的記述,耶穌的行動非常迅速;馬可愛用「馬上」(euthys)這個字眼。教會傳統認為馬可初時是保羅和巴拿巴的助手,後來在羅馬協助彼得(假如彼得曾到羅馬),這個說法可能是正確的。果真如此,那馬可福音的資料乃來自彼得;彼得陳述基督的生平與功績,強調基督的受苦,以及死前一週裡的事件(十一至十六章,佔全書約五分之二的篇幅);於是,馬可就撮述這些獨特的資料,寫成馬可福音。替耶穌背十字架往各各他的,是古利奈人西門,馬可詳盡地介紹他是亞歷山大和魯孚的父親,魯孚可能是羅馬基督徒群體中的一員,在羅馬書十六13中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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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是受過高深教育的希臘人,亦是醫生;於是,他便從這角度來撰寫福音書,而特別留意基督治病的神蹟。寫福音書時,路加儘量使他的作品更顯淺易明,在記載耶穌生平時,描寫他是完全的人子,指出耶穌面對人群時,擁有無比的慈憐及智慧。

路加自己也宣稱,他所記錄的資料,是經過詳細考證的:「這些事我既從起頭都詳細考察了」,於是,提阿非羅及其他讀者,都知道主耶穌的言行「都是確實的」。akriboskathexes(按著次序)這兩個希臘字顯出路加的書寫方法,是照著事情先後次序加以記錄;為這原故,其他福音書作者所沒有收錄的,若路加認為這些資料有助於顯明耶穌的完美與偉大,便儘量收錄在他的福音書裡(唯一不依照時間先後的,就是基督在曠野受試探,但甚至這點亦引起學者議論)。若與其他福音書相比,路加是更詳盡地描述了主耶穌的生平;他除了記載耶穌的出生事蹟,還詳述施洗約翰誕生的經過,以及有關預言。四卷福音書中,只有路加記載天使向馬利亞顯現、牧羊人前往伯利恆以及耶穌生於馬槽裡。亦只有路加提及耶穌曾以約瑟頭生子的身份被帶到聖殿、西面的預言、及耶穌十二歲時單獨留在聖殿。在第四章,路加記載耶穌被憤怒的同鄰攆離拿撒勒,此外,七11-17所記復活拿因城寡婦之子,亦只見於路加。

與其他福音書相比,路加較注重描述耶穌對婦女及小孩的憐愛,又為他們設想,路加不單隻提及著名的馬利亞及馬大兩姊妹(在約翰福音中,這兩人的性格尤其突出),還記載了多位婦女的事蹟(可能有十三個之多),都是其他福音書沒有提及的。在路加福音裡,耶穌特別關心那些被社會摒棄的人,諸如撒瑪利亞人及稅吏(利未——馬太,撒該)、那十個長大麻瘋的(十七11-19)、在耶路撒冷哀哭的婦人(二十三27-31),還有那個與他一同釘十字架的強盜,及他的悔改(二十三39-43)。路加所記載一些有價值的資料,是其他作者所忽略的,就是耶穌復活那個星期日所發生的事情,例如在以馬忤斯路上與兩門徒相遇,被釘復活後首次顯現與聚集在一起的信徒(二十四36-39)。此外,亦只有路加福音記載基督在橄欖山昇天的詳細情形(二十四50-53,徒一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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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路加為求忠於史實,準確地記載耶穌的生平;因此,他在路加福音中用了很多不見於新約各卷的字彙(約有一百八十個之多),而其中有些是不常用的專門術語。記載疾病及肉體之苦時,路加便特別留神,用「熱病」這字眼來表達彼得岳母的高熱(四38)。特別值得一提的,是他記載耶穌在客西馬尼園陷於痛苦之中時,是「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二十二44)。路加的另一份作品使徒行傳,亦充斥著這些特點;例如在二十七章裡,路加記載保羅等人所乘的船在米利大島擱淺,他為求準確,用了十七個航海方面的術語。此外,在二十八章,路加提及保羅被毒蛇咬傷,並部百流父親患的熱病,都用專門術語來描寫。

由上述看來,路加福音專注表達基督的人性,描述他作為人子的大愛是無可比擬的,亦充滿著無比的忍耐。而且,在四本福音書中,路加描寫耶穌的生平事蹟,更詳盡易明。

上文簡述三卷符類福音的特色,是要作為指引及理論基礎,以瞭解福音書作者如何在取材上作出取捨,以配合其著述的特有形態。但在此必須指出,雖然三位作者的選材不同,為要配合各自的入手方法;然而,他們所記的,都是史實,是耶穌昔日的言行。舉例來說,為某人的房屋拍照,拍攝裡面的房間,而衝曬出來的照片多有不同,原因是拍照者取不同角度。由此看來,雖然盡相同,但都不是虛構的。還有一個相似的例子,就是學生端坐在課室內,筆錄老師的講授內容;每個所錄取的筆記,都與別人的稍有不同,但沒有一個學生將老師的講授歪曲了。

符類福音的情況與上述兩個例子相同。每個作者都具有獨特的角度來看耶穌,選材及記錄的微細事情,自然與福音書作者所特有的目標息息相關。(念古典希臘文學的學生都發覺,帕拉圖與色諾芬同是蘇格拉底的學生,但對於老師的陳述,各有不同。帕拉圖師事蘇格拉底於雅典,他記錄與老師的對話,以及哲學論題的處理。色諾芬於Symposium中,專注於記述老師的性情與人格,記述老師的軼事。帕拉圖與色諾芬描寫了蘇格拉底的不同面貌,記載迥異,但都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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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主耶穌的生平是如此重要,並記載於福音書內;那麼,我們應將三卷符類福音(甚至包括約翰)並行排列,以察看幾卷福音書的內容是否互相配合,或其中一卷的記載能豐富其他福音書的情節。要達成上述目的,必須分析及綜合福音書中的記述,就像四聲道或三重奏,與非立體聲的分別。有某些學者反對他提安(Tatiar的Diatessaron。(這篇作品是將四卷福音書的內容,合在一起,以求獲得基督言行的詳實資料),但這類學者對這種決定仍未有把握。其實,現時法庭聆訊複雜的案件,聽取多個證人的口供時,都是用這種方法。每個證人都根據自己所知的作出供詞,法官及陪審員聽取多份供詞後,要將這些資料合理地組合起來,以全面地瞭解整件事的過程或其中的某段。

未受過法律或聽證供訓練的聖經批判者,可能會反駁「和諧方法」(harmonisticmethod);但無論他們贊成與否,在今天的文明世界裡,法庭的聆訊、判案,都採取這個方法。處理犯罪案件、商業上的合約,甚至聖經校勘,都適用上述方法。因此,聖經批判者的入手方法已起了偏差,他們的結論必定被法官否決;甚至不大有經驗的律師也反對他們的結論。若真正以客觀及科學方法來入手,以負責任的態度,進行研究,三卷符類福音的準確性亦是無容置疑的;聖經的其他經卷,當然也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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