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6 10月1日起,我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面推行績效工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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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行绩效工资政策

從10月1日起,全省將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全面推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政策。9月25日,記者從有關部門瞭解到,甘肅省衛計委、甘肅省人社廳、甘肅省財政廳下發《通知》,就進一步改革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政策提出具體意見。此《通知》明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政策實施範圍為全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包括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在編在崗工作人員,聘用人員參照《通知》執行。

合理核定績效工資總量

據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績效工資政策以來,對保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工資待遇、促進基層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隨著經濟社會和基層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出現了績效考核不夠規範、內部分配不夠靈活等問題,績效工資部分內容已不能完全適應基層醫療衛生工作實際。

為此,《通知》提出,縣級人社、財政部門要按照“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並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後主要用於人員獎勵”的要求,根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和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並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後的部分,合理核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量和水平。綜合考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益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績效考核情況、人員結構等因素,統籌平衡與當地縣級公立醫院績效工資水平的關係,逐年作出適當調整。上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或良好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下年度績效工資總量可在上年度的基礎上適當核增,考核合格的不予核增,考核不合格的適當核減。

擴大內部分配自主權

《通知》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執行國家統一規定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基層衛生人員工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三部分組成。在現行事業單位工資福利政策不變的基礎上,績效工資經績效考核後發放,要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向關鍵和緊缺崗位、高風險和高強度崗位、高層次人才等傾斜,報縣級衛生計生、人社和財政部門備案後實施。

允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結合實際需要,自主進行內部分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以結合單位實際,在制定單位內部績效工資發放項目時,設立崗位津貼、生活補貼、加班補助、值班補助、夜班補助、下鄉補助、全科醫生補助、有毒有害特殊崗位補助等項目,充分體現工作人員的實績和貢獻。

完善績效考核評價制度

《通知》要求,縣級衛生計生部門要以公益服務為核心,突出公益性職責履行、合理用藥、費用控制、運行效率和社會滿意度等考核指標,建立起科學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具體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制定內部績效考核辦法,突出崗位職責履行、工作數量、服務質量、醫德醫風和患者滿意度等內容,充分運用考核結果,合理拉開分配差距。

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政策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國家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部分,繼續按原渠道撥付發放;績效工資部分由財政部門直接撥付至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賬戶,經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後,按月或季度通過銀行代發至個人賬戶。

文丨蘭州晨報/掌上蘭州記者趙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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