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齊齊哈爾市龍江縣公安局龍灣派出所破獲一起代替考試案,成功抓獲一名代替考試的犯罪嫌疑人。經審,張某的朋友陳某先後參加了8次駕駛證科目一的考試都沒有通過,便想到了用替考的方式矇混過關。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陳某因涉嫌代替考試罪被龍江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最嚴駕考”出臺後,網友普遍反映考駕照更難了,全國各地出現“掛科潮”,通過率創歷史新低,應該是正常現象。嚴格考試程序,增加考試難度,是一種必然選擇。要知道,少一個“水貨司機”通過駕考,也許意味著信號燈前就少了一個交通違規者,公共安全就多了一份保障。然而,據媒體報道,“花錢包過”現象,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特別是,駕考“替考”形成產業鏈,在給社會帶來安全隱患的同時,也成為群眾關注的行風熱點。如此語境下,因駕考“替考”,雙雙被刑拘,具有樣本意義。
改進了考試方式,卻沒有相關的監管措施跟進,自然有人會鑽制度空子,拿“關係”和金錢打通環節,讓“最嚴駕考”變成了“最寬駕考”。比如,2015年,新交規入駕考後,在北京工作的王先生,回到老家河南安陽考駕照,前面的考試都很順利,到路考時卻沒有通過。這時他所在的駕校告訴他,交400元錢就可以把他的成績改為合格。王先生最終選擇了給駕校交400元錢,很快他就拿到了駕照。特別是,此前據媒體報道,杭州1個駕校的30多個教練、7個駕考考場工作人員,還有黃牛若干,幫好幾百個考生作弊,通過駕照考試。可見,駕考有多嚴,渾水就有多深。
殊不知,通過“替考”拿到駕照,對自己和公共安全的危害,是顯而易見的。“關係你們可能有很多,但是命只有一條。”一位駕校教練的忠告,並非是危言聳聽。然而,有關部門對駕校和駕考的監管形同虛設,卻大談特談交通事故發生後的“責任倒查”。殊不知,“責任倒查”的制度設計,本身就不盡合理。事實上,責任和權力是相對應的,考試的生殺大權掌握在交管部門手中,駕駛員只有通過交管部門的考試,才能持證上路,出了問題再倒查駕校和教練員責任,顯然有失公平。更何況,有的交警考官,原本就與一些駕校教練結成了“利益聯盟”。
因此,男子“替考”被刑拘,不僅是維護駕考公平。換言之,駕考“替考”,比高考作弊更可怕,不僅挑戰駕考公平,更會危害公共安全,必須追究刑責。同時,與其執行不盡合理的“責任倒查”,不如讓監管責任,跑在交通事故的前面,實行關口前移,通過對培訓、考試環節的事前監管,嚴把駕駛員“出口關”。比如,嚴守考試環節,堅決杜絕不學無術的學員,拿“關係”和金錢矇混過關,確保駕駛員技術水平,將交通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特別是,應從整體制度關照入手,加強各個環節的改革,使整套制度科學化、常態化。否則,僅靠增加駕考難度,不僅解決不了根本問題,甚至還會引發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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