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 長春隨意張貼野廣告不行了 一男子因為粘貼房屋出售信息被罰5000元

長春隨意張貼野廣告不行了 一男子因為粘貼房屋出售信息被罰5000元

男子因為張貼非法廣告正在接受處理。于慧 攝

曾經,大家要是想出售房屋,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打印幾張小廣告,帶著膠水和小廣告,走在大街上粘粘貼貼。對於這樣的破壞城市環境的行為,環衛部門也只能清理再清理。可如今隨著長春市集中開展野廣告專項治理行動的開始,對於這樣擅自在公共場所張貼、塗寫、散發非法廣告的行為人,也將被給予罰款處理。22日,二道區城市管理執法局八里堡執法中隊就對一位隨意在圍擋上發佈、張貼野廣告的行為人給予上限5000元罰款。

“希望大家不要再隨意張貼、發佈這樣的廣告信息,如果被發現,一定會受到相應處罰。”當日,說起剛剛處理完的這起隨意發佈、張貼野廣告的案例,二道區城市管理執法局八里堡執法中隊中隊長李國操提醒說。一天前,該中隊執法人員在進行日常街路巡查的時候,在太有街與東榮大路交會處的圍擋上看見一張帶有房屋出售信息的野廣告,繼續前行,又一張出現在圍擋上。執法人員沿路陸續發現10多張這樣的信息。經過現場取證,執法人員進行電話核實,最終確定了該處廣告發布與張貼者為市民曲先生。據曲先生介紹,他為了把自家的一套房子出售,就想到張貼廣告的辦法,但沒想到,他這樣的做法卻已經觸犯了《長春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規定。

隨後,記者在執法人員開具的吉林省罰沒和追繳款項票據單上看到,曲先生已經為自己的行為交出5000元“買單”。二道區城市管理執法局八里堡執法中隊張國操中隊長告訴記者,此次專項行動開始以來,該中隊已經處理多起野廣告隨意張貼的情況。目前,執法人員聯合八里堡街道辦事處以及轄區內的各社區,針對街路、小區、居民樓道內的非法廣告逐步開始了信息採集,通過逐一進行電話回撥,明確了非法廣告的所有者或單位,對於那些不主動接受處罰的人員,也已經開始對電話號進行“追呼停機”處理。對於張貼、發佈野廣告的個人給予5000元的上線處罰。

記者瞭解到,為改善城市市容市貌,我市已經開始對各類影響市容市貌的非法小廣告一律清理、對違法發佈非法小廣告的行為一律重罰、對內容違法的非法小廣告一律偵辦、對非法粘貼小廣告的聯繫電話一律停機。為了治理出現的非法廣告,還將加大源頭治理力度,依法搗毀偽造各類證件和印章、放高利貸、售賣賭博技巧等違法窩點,強力震懾違法行為;對印刷違法虛假廣告的行為依法重處。按照《長春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規定,對張貼、塗寫非法廣告的處1000元到5000元的罰款,對發佈非法廣告的處5000元到1萬元的罰款,對情節嚴重的要處1萬元到5萬元的罰款。

長春晚報記者 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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