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9 戀人借款未還已成路人 懸賞執行翌日急還款

1月9日,壽縣法院高效執結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該借貸糾紛發生於昔日戀人之間,通過懸賞執行的方式,被執行人翌日即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李某與黃某原屬情侶關係。黃某因做生意需要資金向李某借款100000元。2015年6月15日,李某借給黃某現金10000元,黃某於當日親筆書寫借條一張,借條內容為“本人黃某今借到李某人民幣壹拾萬元整(¥100000),現金已給”,借條落款書寫“借款人:黃某,2015.6.15,身份證號碼”。2015年6月16日,李某通過中國農業銀行銀行卡轉賬形式將90000元轉給黃某。雙方未約定利息,也未約定還款期限。後李某向黃某催要還款,但黃某一直沒有償還,故李某起訴來院,法院依法判決黃某履行還款義務,但黃某未自願履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承辦法官依程序向被執行人黃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文書,法官聯繫到黃某,黃某到院表示願意履行義務並且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黃某給付了5萬元後,就玩起了“躲貓貓”,後續未按協議履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2018年,壽縣法院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壽縣支公司就懸賞保險達成協議,一直推廣沿用至今,效果顯著。申請人李某在網上看到法院有懸賞執行的措施,立即聯繫執行法官,辦理了相關手續後,本院依法發出懸賞公告,並微信公眾號、壽縣人論壇等平臺進行了公佈。1月8日,本已失蹤的黃某終於坐不住了,主動委託家中親戚到法院解決該事,最終履行了全部義務,至此該案得以快速、高效、圓滿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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