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大媽開電動車闖紅燈遇正常行駛汽車鳴笛,大媽受到驚嚇倒地受傷,汽車應該負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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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也想要賠償,這可真是天大的笑話,這是不是一種新興碰瓷行為,還是碰瓷的升級版呢。大媽騎電動車闖紅燈已經屬於違反交通規則,沒有按照交通信號燈通行,不僅別想著讓人賠償,如果汽車出現事故,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給人家賠償才對。



我記著在網上看到過這樣一個視頻:浙江金華的一名男子騎電動車闖紅燈後與一輛機動車相撞,他懷著狡辯的心理想將事故責任甩鍋給機動車,誰知道現場出警的交警一連串教科書級的反問,讓這名男子啞口無言。當時,這名男子問交警:這種情況下機動車一點責任都沒有嗎?交警反問道:你告訴我他有什麼錯?正常執行通過路口的車子你為什麼一定要給他定責任呢?就因為他是機動車?那我覺得是不對的,這個事故是你闖紅燈啊!男子又問:這種情況機動車採取緊急制動了嗎?交警再反問:你為什麼要把自己的命掌握在別人手上呢?那你幹嘛要去闖紅燈為什麼不等綠燈的時候在前行呢?男子不甘的問道:我們從受傷的角度……交警反駁到:我們不從受傷角度講,我們只講事故。我們不考慮你在這個事故中受傷,你的責任就輕,我們只用事實說話。

上述交通事故與本題中的交通事故十分相似,唯一不同的人家撞車了,而本題中大媽只是摔倒了。連撞車了都是闖紅燈的全責,更何況你自己摔倒了還想甩鍋?電動車一直都是交通違法的最主要群體之一,特別是實行禮讓行人後電動車更是肆無忌憚,隨意轉彎變道,亂闖紅綠燈信號。在馬路上行駛時,這些電動車都很強勢,天不怕地不怕,一旦發生事故立馬變身弱勢群體,就好像這馬路是他家的,交通法是為他們服務的,想怎麼樣就怎麼樣。

法律是保護守法之人的,沒有強與弱之分,只要你遵守法律,法律就會保護你,否則哪怕你就是再弱勢也不會偏愛你的。這位大媽,你闖紅燈了,機動車也沒有碰到你,就不要再裝著可憐兮兮的樣子博同情了,還是趕緊起來自己上醫院吧!


懂知識的小胖子


不應該承擔責任。

首先從邏輯上來說,大媽的摔倒是因為鳴笛聲使其受到驚嚇,確實看似有因果關係。但是回過頭來看,因為大媽闖紅燈,正常行駛的車輛鳴笛進行提示其闖紅燈行為就沒有任何過錯了。

故而從邏輯上來說,鳴笛車輛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其次,從法律規定來看,非機動車輛應當遵守交通規則,但是大媽闖紅燈的行為首先過錯在先。其次汽車在面對大媽闖紅燈進行鳴笛符合法律規定,進行必要的提示。對於本案當中究竟適不適用10%的規定,我認為不適用。

因為本案不是交通事故糾紛,鳴笛車輛和大媽之間沒有任何接觸,所以不適用民法中的10%的規定。

本案當中的鳴笛車輛免責。


麋鹿說法


大實話:如果這都要司機負責的話,那汽車就不應該裝喇叭。

對於一些騎電動車的人來說,那騎上電動車彷彿就是開著坦克上路一樣,所有路口都是綠燈,但是,如果真的發生了意外,那瞬間自己就有理了。

最近,一個網友就給我發來這麼一個事情,故事說的是劉某早上開車去上班,在經過一個紅綠燈路口時,一個騎電動車的大媽騎著一輛電動車經過,因為當時自己車速也不快,再加上是大媽闖紅燈了,所以就按了幾下喇叭提醒了大媽一下。然而沒想到,大媽因為這幾下鳴笛竟然被嚇到了,然後再加上自己騎的電動車是闖紅燈可能因為害怕或者緊張就翻到了,大媽摔倒後要求去醫院檢查,檢查完後除了一點擦傷,其他也沒什麼大毛病。前前後後檢查和治療也就是花了一千多塊錢,但是,大媽卻認為這是因為司機鳴笛導致自己受驚嚇摔傷,所以要求小劉承擔這一千多元的費用。

說真的,看完這事我感覺這位大媽應該是故意摔倒,然後想著訛人家一次免費檢查。這種事要是都要讓司機負責的話,那麼汽車就真的是不應該裝喇叭。

首先,就這次事故的責任劃分來說,司機小劉屬於正常行駛,而大媽則是闖紅燈,所以,這件事肯定是大媽要承擔主要事故責任。然後就是大媽摔倒這件事來說,我們必須意識到,這裡大媽摔倒並不是因為司機車速太快撞倒了闖紅燈的大媽,而是說司機就是正常地按喇叭對大媽的危險行為進行提醒,而作為一個路人或者駕駛員來說,對汽車鳴笛的聲響是應該有適應能力的,也就是說,司機在這起事故中完全沒有任何責任,那麼,這個錢就不應該讓司機來承擔。

而在這件事中,本來就是一次汽車摔倒,但是大媽確實小題大做選擇全省檢察一遍,個人認為就是一開始就計劃好了讓司機小劉買單,所以才會選擇做全身檢察。畢竟,別人花錢,自己體檢何樂而不為呢?說現實一點,如果說當時就把責任劃分清楚了,讓大媽明確知道是自己的責任,那我估計大媽也就是拍拍身上的塵土繼續就騎車走了。可能連創可貼都不會買,更別說做一個全身檢查了。

所以說,這件事司機肯定是不應該承擔任何責任的,就算是保險也不應該出這個錢。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機動車有沒有過錯?當然有!!

按照現在處理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事故的邏輯,就是不惜一切代價尋找機動車的過錯,基本上只要你開車上路,和非機動車發生事故,即便你再如何自認為完美遵守交規,總能找到你的過錯。

超速、未及時減速、未進行合理規避、疏於觀察,總有一款適合你。

一般的市區是禁止鳴笛的,機動車鳴笛了,是不是有過錯?

即便是非禁鳴區域,明明可以一腳急剎搞定的事情,幹嘛要鳴笛?這還不是過錯?

機動車鳴笛和大媽摔倒之間有沒有因果關係?當然有!!

如果是個20歲的小夥子,年富力強,反應靈敏,也許沒有因果關係。

但這可是一位大媽哎,為國家、家庭貢獻了一輩子的大媽!應該全方位360度無死角呵護的大媽!!

而且大媽晚上要跳廣場舞,說不定早上五點多,別人還在睡夢中的時候,她已經在小區樓下吊嗓子,練美聲,這樣嚴重的睡眠不足,反應肯定慢啊。

全社會都知道大媽是千金之軀,易驚易傷易倒地,這是共識啊,這是機動車駕駛員應該充分考慮的,可你還是任性鳴笛,出了事,當然要承擔責任。

責任怎麼劃分

按照交法,機動車一方即使無過錯,最少要承擔百分之10,現在有過錯,最起碼百分之40。


即便這個事情最後未被認定為交通事故,那按照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即便機動車一方是在未禁鳴區域,即便大媽違法在前,只要祭出公平原則大法,那也是要掏點銀子的。

所以還不如自認是交通事故,讓保險公司去賠。

有沒有辦法制裁這種大媽?

有,向交警申請,進行車輛鑑定,如果鑑定出大媽的電動車屬於機動車,那麼闖紅燈在先,又沒有非機動車這個護身符,那麼大媽負全責!


三句不離法的懷埠


我開汽車的時候看到大媽大叔一類的開著電動車在馬路上行駛的人,我一般都選擇避讓的。都是我這個人懂禮貌,知書達理,也不是我這個人尊老愛幼,因為我知道這些老年人是對你的汽車熟視無睹的,他們總是認為你也不敢撞他,你的在鳴笛,他也不會理睬你。因為我就遇到過這種情況,再一次去看朋友的路途中,我看到前面有一個電動車,他始終在我前面中間的路上行駛,我按汽車的氣體,可是他仍然對我不理不管。當時我是年輕,脾氣也火爆,我下車就跟人家理論起來,這老人罵我,說我撞了他,弄的交警都來了,幸虧我的車上帶著錄像,要不然我這虧可吃大了。後來交警把這老爺子教育了一番,然後讓他走了,隨後扭過身來,對我說,以後別惹這些老爺子,他們可牛著呢,咱們晚走幾分鐘也讓著他吧。從那往後就是有天大的急事,我也不跟這些老爺子,老大媽們搶,因為真的出現什麼事情,真的說不清楚,所以說即使他們闖紅燈,我也不會,嗯,你也不會追搶道路,因為讓他們過去就風平浪靜了。



至於這次,闖紅燈的老大媽被鳴笛的汽車嚇壞摔倒,我覺得這跟人家司機也沒有任何關係,交通規則上來講,也沒有不允許在交通路口明迪一樣。


所以我說這是老太太自己咎由自取,與別人沒關係的,要講法律,要講賠償,還是走法律程序吧,我想法律也不會偏袒這類人的。


伊春美食美客


當然是司機負責任了!雖然她闖紅燈了,但是你不鳴笛她可能就摔不壞,你鳴笛的目的是什麼?雖然汽車上都安裝笛子,但是那也不是你用來嚇唬那麼可愛的闖紅燈者的吧?要保證闖紅燈者的人身安全,闖紅燈,你撞過去,(可能你辯解是剎不住車了或者反應不過來了),那麼你過路口開那麼快乾什麼?既然你開車不能撞闖紅燈者,哦,我就放心了!大家盡情的闖紅燈吧!因為我們可以等闖紅燈者安全離開後再通過路口。記住吧,小偷入室盜竊被嚇死還要賠償呢,更何況闖紅燈被嚇壞了,怎麼我突然覺得闖紅燈可以發家致富呢?原諒我想多了!


中國人自豪驕傲


汽車不應該負任何責任。

首先,大媽開電動車闖紅燈就是違法的。

有些電動車也屬於機動車,大媽開電動車不知道有證沒有證?如果大媽開的電動車屬於機動車範疇,那麼她又是無證駕駛,大媽的行為首先就是違法的了。並且開著電動車闖紅燈,這更是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是不允許的。

其次,汽車正常行駛。

這說明汽車駕駛員沒有任何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即使與闖紅燈的大媽發生交通事故,那麼汽車也不負任何責任。



再次,汽車遇前方有障礙鳴笛也是正常現象。

大媽受驚嚇而倒地受傷,這隻能說明大媽做賊心虛,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不行,責任完全怪大媽自己,與別人合法、正當的行為無關。

最後,對於汽車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10%的補償責任之說。

那是指汽車與闖紅燈的行人之間發生的交通事故,汽車無過錯的,應當承擔10%的賠償責任。但汽車與開機動車的大媽發生的交通事故,就不適合此條規定了。所以在本案中,汽車不應當承擔任何責任。


法重情深


人要有擔當,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在中國保險已經普及了,不是機動車才有保險,現在相對於機動車,行人與電動車不再是弱者。如果再不轉變人們的意識,行人或非機動車違法產生的事故就無法杜絕。

還有,養家餬口不再是“弱者”的藉口,開機動車的人也要養家餬口,而且花費更多。買車是為了生活的便利,不是為別人的錯誤買單的。

請學會擔當,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不要把自己的錯誤所造成的後果讓別人買單!


我靜靜的看著藍天


1.大媽開電動車闖紅燈遇正常行駛汽車鳴笛,大媽受到驚嚇倒地受傷,汽車應該負責任嗎?

車主不但要負責,還要賠償大媽精神損失費,因為大媽是“國寶級”人物,不能被輕易驚嚇到。

“大媽”是誰?大媽可曾是立過汗馬功勞的“英雄人物”,生兒育女,辛苦工作,為國家的發展添磚加瓦。大媽年紀大了,特權也變大了,可以隨意開電動車闖紅燈了。馬路都是“自家”的,可以隨心所欲,哪個不長眼,沒有瞅到大媽正開電動車兜風,為什麼非要按喇叭把大媽嚇個半死?

這位正常行駛汽車鳴笛的哥們,姐姐,真是有眼不識泰山,簡直就是無法無天了,大媽也敢嚇,不抓起來罰錢如何講得過去,所以車主不但要全額負責,還要賠償大媽精神損失費、看病費、護理費、修理費等等。

不管在城市還是鄉鎮,不管法律規定是禁止鳴笛還是允許鳴笛,反正就是不能在大媽面前鳴笛,尤其是不能在大媽騎電車闖紅燈的時候鳴笛,因為大媽年紀大了,心臟承受力不好,容易受驚嚇,且大媽闖紅燈時需要全神貫注,小心謹慎,一旦周圍突然發出個刺耳的聲音,大媽容易跑偏了,還極易摔倒!

另外,消防車、救護車、警車等從大媽身旁經過,不管當時大媽有沒有在闖紅燈,都不能發出警報,因為大媽實在太嬌弱了,如此高分貝的警報大媽承受不住。為了避免大媽產生精神錯亂、發瘋、發狂等神經症疾病,消防車、救護車、警車等從大媽身邊經過,必須要關掉警報,最好是熄火而過!

2.觀點結論

沒理還胡攪蠻纏的不少見,但闖紅燈受驚摔倒還反咬人的倒不常見,對待這類人必須嚴懲不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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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文史


這個肯定要負責的嘛,人家好心扶個人都容易被坑,你吃飽沒鳥事,看到老人騎個三輪車還按喇叭,說白了你膽子大呢。前段時間一個小孩子打別人,結果自己太激動掛了,還要找被打的人賠錢呢。這年頭千萬別惹老人家,人家說了,不是老人家變壞了。是壞人變老了。出門在外遇到老人一定的小心,我開車看到前面有老人騎單車的,我都慢慢額開。離老人家遠點安全。這個按喇叭的也只能說活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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