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人事任免】长顺县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县检察院2人人事任免!

2月28日,长顺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焦文玉为长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免去李海华长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萧家明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人事任免】长顺县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县检察院2人人事任免!


长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毛永兴、梅仕忠、黄向阳、王勇、杨昌华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国峰,县监察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等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9人,因事因病请假3人,实际到会26人,符合法定人数。

【人事任免】长顺县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县检察院2人人事任免!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科学有序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2020年春耕备耕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全县工业企业、省州重大项目和服务业复工复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以上三个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报告全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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