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7 高密公安、互聯網輿情中心聯合公告

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為規範網上信息傳播秩序,使廣大網民實時接收正確的疫情防控信息,對發佈、傳播不實信息者,將嚴肅查處、依法處理。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之規定,“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91條之一第二款之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近期多地對於編造、散佈謠言,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已依法進行査處。希望廣大網民不信謠不傳謠,共同維護良好網絡環境,團結一心,共同抗擊疫情。

特此公告。

高密市公安局

高密市互聯網輿情中心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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