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7 兰州:公共交通的各项通知


兰州:公共交通的各项通知

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铁路部门新安排

为落实国务院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安排,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决定,自1月28日零时起,此前在车站、12306网站等各渠道,已购买的全国铁路火车票,旅客自愿改变行程需退票的,铁路部门均不收取退票手续费,购买铁路乘意险的一同办理。

因各地学校开学时间不同,从即时起,办理学生票退票时均不收取退票手续费,购买铁路乘意险的一同办理。

小型客车公路免费通行时间,延长至2月2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要求,现决定将收费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截止时间延长至2月2日24时。

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进站乘车须佩戴口罩

1月27日起,兰州轨道交通1号线启用新运行图,平均行车间隔将调整为10分钟。为加强公共场所管理,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一步扩散,乘客进站乘车时必须佩戴口罩,否则车站工作人员将予阻止劝离。

兰州:公共交通的各项通知

兰州市恢复限行规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的通知,兰州市区7座(含)以下小型客车不限行的规定,顺延至2月2日。2月3日起(农历正月初十,星期一)恢复正常。

期间各类货车仍执行原限行规定。

兰州市恢复城区行车道,停车泊位收费管理模式

原定于从1月24日零点(除夕)至1月28日24时(大年初四),兰州市城区行车道停车泊位免费停放的规定,延长至2月2日(正月初九),2月3日(正月初十)早上7点起恢复收费管理模式。

兰州市正常对外开放车驾管、违法处理办理业务

原定于1月28日(正月初四)各交警大队和车管所的车驾管、违法处理窗口上班规定不变,

1月28日开始正常对外开放办理业务,上班时间执行“朝九晚五”。各高速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可采用预约式办理。

原定于1月28日正常对外开放的位于嘉峪关南路的兰州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由于目前情况特殊,暂不对外开放,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温馨提示:

1、疫情尚未稳定期间,建议大家尽可能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软件进行交通违法处理或者事故处理;

2、如果不是急需处理的交通违法和车驾管业务,建议待疫情稳定后再进行办理;

3、全市各交警部门的业务窗口,每天定时进行消毒,进入业务大厅的办事群众需要配合进行体温检测,每次进入大厅办理业务的人员我们将控制在5人以内,其他人员需要在大厅外等候区等候,前往办事的群众还请戴好口罩。

兰州暂停驾驶人考试业务

兰州市公安局决定自1月31日起,暂停兰州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包括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及安全文明常识考试),具体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公告。对此前已经预约成功的考生,车管所将统一调整约考时间,恢复考试后按原预约顺序安排考试。

兰州部分长途班车、公交车、出租车暂停营运

兰州市榆中县城市公交、城际公交、城乡公交、微公交及出租车暂停营运

兰州:公共交通的各项通知

兰州:公共交通的各项通知

兰州市永登县公交车、班线车暂停营运

兰州:公共交通的各项通知

兰州:公共交通的各项通知

兰州市皋兰县,部分公交线路停运及延时

1月27日起,城际城乡公交503路(皋兰—兰州新区)、504路(皋兰—什川)、505路(什川—兰州)、508路(皋兰—新区职教园)、510路(皋兰—九合)、512路(皋兰—河口)、522路(高山—安宁堡)、511路(皋兰—老鹳)、519路(皋兰—彬草)暂停运营。

县城公交1路、2路、3路、501路(皋兰—兰州十中)、502路(皋兰—水阜—兰州十中)、507路(皋兰—黑石)、509路(皋兰—石青)、513路(皋兰—白崖)、514(皋兰—涧沟川)适当延长发班时间,恢复正常运行时间待通知。

兰州永昌路、皋兰路夜市关闭

1月26日,兰州市城关区城市管理局联合街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兰州市临夏路、白银路、张掖路、皋兰路四个街道广泛宣传,从1月27日起,暂时关闭兰州永昌路夜市、皋兰路夜市两个夜市摊点,在关停期间,禁止在两个夜市摊点私自摆摊设点。

兰州:公共交通的各项通知

此外,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对夜市周边,辖区重点路段开展重点巡查工作,加大重点区域巡查力度,一经发现无证游商等,立即进行劝离,并在夜市口要求执法队员24小时轮流驻守,坚决杜绝私自摆摊设点。

兰州:公共交通的各项通知


分享到:


相關文章: